为了贯彻执行某年某月某号文件精神,节约土地,区民政局决定,对义地进行统一规化管理。凡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未迁出的坟墓,应交5000元。否则将视为无主坟墓,区民政局有权平坟。
第二天一早,青梅拿着通知来到区民政局,与一个工作人员理论。
青梅说:“你们口口声声说是为了节约土地,那么交了钱就可以不节约土地了?”
对方解释说交了钱就买到了那块土地的使用权。
青梅说:“那就更不对了,义地自古以来就是荒地,啥时候归了民政局了?民政局有转让权吗?请把你们的土地使用权证拿来我看看。”
这时走来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很客气地请青梅坐下,问她是哪个单位的。又解释说他们收的是管理费。“我们也得给看坟的人发工资是不是?”
青梅拿出一张收据,说已经交了十年的管理费。现在还剩六年零两个月。
领导想了想,说:“现在物价都涨了不是?管理费也涨了。那样吧,按照新的收费标准,你把不足的部分补交了吧。”
青梅说这是单方违约,违反了《合同法》。
那位领导和言悦色解释了半天,也失去了耐心,说:“人家都交了,还没有见过你这种钉子户哩!你爱交不交,不交我们就平坟。”
青梅一听火了,说:“现在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们民政局靠死人吃起死人了!人都死了那么多年了,你们还惦记着咋发死人的财哩!”
双方就吵了起来。这时就听有人说:“局长来了!”那位领导也闭了口,起身叫了声:“张局长。”
青梅一看那位姓张的局长面熟,一时叫不上名字,却知道是她中学的同学。张局长也认出了她。把青梅请到他的办公室,问墓地里埋的是谁。
听说是张汉杰的母亲,张局长一拍巴掌,说:“是咱自己人,好说。我给你优惠。”
青梅回到家,越想越不对劲。纵使优惠,不还得交钱吗?自己做了冤大头,还得承人家的情。就写了两封信,一封传真给省报,同时附上有关材料。一封寄到人大。没想到第二天就见了报。接着人大也有行动了。结果民政局局长被撤了职。
青梅万没想到,自己的两封信竟断送了同学的前程。
公交车驶入老城区,张汉杰的家以前就住在前面。青梅不禁想起了张汉杰的母亲。从第一次见面起,她就不喜欢青梅,竭力反对他们的婚事。直到现在,青梅还常常梦见自己在她面前忍气吞声、委屈求全的情景。
有一次青苹看不下去了,差点跟那老太太吵了起来。青苹那时候常常数落青梅:“你怕她干啥?都啥时代了?还象个逆来顺受的小媳妇。你的反抗精神哪儿去了?”
她是在张汉杰不在几年后去世的。临终前的最后一刻,青梅说了一句话,使她改变了态度。她是拉着青梅的手含着眼泪去世的。死后仍半睁着两只眼睛。
青梅没有哭一声。为她料理了后事,开始资助张汉杰的妹妹上大学。
下了公交车,青梅去她妈家接憾憾。她先去了她哥的饭店。看到店里只有一个客人在吃饭,她的心里又是一阵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