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前心里默默地咒骂星期六,在她的记忆中还是第一次,从来被骂的都是星期一到星期五。也难怪,周末还要八点钟起床,惨无人道地颠倒了她的生物钟,她向来是中午两点钟之后才起床的。
只不过是因为吃不到冰淇淋眼馋脱口而出的一句酸溜溜的话,竟然自己suffer至此种地步,嫉妒果然是要不得的东西。
无论如何不甘心,还是不得不起的。毕竟,让黑道同仁等她,这种事有胆想却没命做。
远远就看见黑色的汽车在朝阳下反射着刺眼的光,在周围的芦苇沼泽地的衬托下凭添了一道奇观。这种偏僻又亲民的郊区住宅,是鲜少出现这种高档物体的。
开了车门钻进去,发现gee居然也在。有些意外,还以为只有阿昌带着孩子来。
“你迟到了一分钟。”他在副驾驶座上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哦,对不起。刚才下了楼才发现忘记拿相机,所以又跑上去拿,耽误了点时间。”
他竟愣住了,似乎完全不明白相机和今天的活动内容有什么必要的联系。
“呃,出去玩总归要拍点照片留作纪念,不然似乎有点遗憾。一个人这一天,这一年,这一生做了什么,到过哪些地方,如果不记下来,或许到最后连自己都忘了。时间过得很快,记忆却是越来越模糊的,如果有重要的事重要的地方重要的人被遗忘了,那可怎么得了。”说着说着,突然觉得自己说得太多太矫情,她略显尴尬地自嘲,“大家如果不喜欢拍就算我白拿好了。”
身边有人扯了扯自己的衣服,转脸看去,是那八九岁的小男孩,睁着黑灿灿的大眼,一脸期待。
“嗨,小朋友,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她伸手去揉他软软的头发。
“eric。”
“eric,你好,我叫joy。”
“joy,什么时候可以到草莓农庄?”
“很快的,十几分钟吧。”
鲁半半所住的郊区附近有大片大片的草莓园,草莓成熟的时候,农民们便在马路边上竖起牌子,广而告之,来自市区的游人们纷纷前来采摘。采摘的草莓要花钱买,成本并不如市场上的便宜,却总有人乐此不疲。
大家下了车,站在草莓田的地头上,一眼望去,俱都整齐体面。是啊,太体面了,就连eric都是衬衫,毛背心,干净笔挺的长裤,锃亮的皮鞋,一派优雅小绅士的派头,更别提gee明星般的姿采和阿昌全副黑色劲酷的行头了。几番对比之下,倒显得她一身运动衣裤挎个大购物袋的形象象极了菜市场的买菜大婶。
唉,不过是摘个草莓而已……
拿了两个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