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践约(三)

檀香刑 莫言 1018 字 4个月前

莫言

光绪二十三年正月初一日,刘光第穿着官服,提着一个油纸包儿,走进了刽子手居住的东耳房。刽子手们正在炕上猜拳喝酒,庆祝新年;一见大人进屋,个个惊慌失措。赵甲赤着脚从炕上出溜下来,跪在炕前,道:

“给大人拜年!”

刽子手们跟着赵甲出溜下炕,都下了跪,齐声道:

“给大人拜年!”

刘光第道:“起来,都快起来,地下凉,都上炕。”

刽子手垂手肃立,不敢上炕。

“今天我值日,跟你们来凑个热闹。”刘光第揭开油纸包儿,露出了一些煮熟的腊肉,又从怀里摸出了一瓶烧酒,说,“肉是家里人做的,酒是朋友送的,你们尝尝。”

“小的们怎敢与大人同席?”赵甲说。

“今日过年,不讲这些礼节。”刘光第道。

“大人,小的们实在不敢……”赵甲道。

“老赵,你怎么啦?”刘光第摘下帽子,脱去袍服,说,“大家都在一个衙门干事,何必客气?”

刽子手望着赵甲。赵甲道:

“既然刘大人看得起我们,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吧!大人您先请!”

刘光第脱去靴子,爬上炕,盘腿坐下,说:

“你们的炕头烧得还挺热乎。”

刽子手们都傻傻地笑着。刘光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