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三。”
“芒芒,你不会一个人出差吧?迷路了怎么办?”萧凌晖同学对这方面的问题总是很关心。
“死阿晖,你以为我三岁小孩啊,迷路了也能打的,又不是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治安基本靠狗的地方。”路痴是夏芒的致命弱点,因此也是她的最高忌讳点,谁在她面前提她路痴的事,她就会在心里给那人的印象分倒扣十分。所以,萧凌晖在夏芒的心里,已经负分得不能再负分了。
声音一重,就引来旁人的注目。夏芒三言两语就将萧凌晖打发了,约定等她周三回来,由萧凌晖替她“接风洗尘”——其实夏芒就是找个名目蹭人家一顿。
接完电话回去的时候,另三人已经吃完。夏芒本就已吃得差不多了,又跟着小坐了会儿,四人皆有离席之意。
“默,不如找个地方坐下喝一杯吧。”olo看着程默,又看着夏芒道,“夏芒小姐不会拒绝吧?”
“我不会喝酒,去了只怕扫了各位的兴,而且今天赶来赶去,有些累了。”再驳大设计师的面子,夏芒也得“垂死挣扎”一下。
对了,相比于“路痴”,现在夏芒对“酒吧”更敏感更忌讳。
“就坐坐放松放松,夏芒小姐不喝酒可以点别的,明天的行程挺满,我们早点结束。”大设计师说得诚恳,脸上的笑容也格外的真诚。好象生意往来应酬都是这样一个流程,少有吃了饭就散伙的,夏芒一时倒也难拒绝。
酒吧街的某酒吧,入内便感觉到浓浓的s市风情,老电话、留声机、明星海报,无声述说着s市当年全盛时期的几分流风遗韵。四人入座后,唯有夏芒一人点了鲜榨果汁,另三人并无异议,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继续聊天。sandy是这里的常客,与吧台调酒师和服务员都挺熟,不时与人打招呼,偶或私语几句,回过头来就冲着另三人笑道:“程董,你真是太有魅力了。若不是有我和夏芒在,只怕现在你身边围满美女了。”
sandy说这话的时候自是看着程默的,olo闻言也将视线移到程默身上,唯有夏芒看也不看人,还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当然,由于夏芒不看程默,自也不知道她朝天翻白眼的小动作程默都看在眼里。
很快事实就证明了一件事:进了酒吧不喝点酒那是不可能的!
除了程默,olo和sandy压根不相信夏芒不会喝酒,总以为那是一句客套话,虽不至于强迫敬酒,但借以“品酒”之名,加上“随意”两字,将一小杯酒递过来的时候,夏芒就没有理由拒绝了。夏芒心里有一刹那想求救地看向程默,惊觉忍住的时候,程默也没有主动替夏芒解围,夏芒只好喝了一口又一口的酒。
“对不起,我有些醉了,先走一步,不用送我,大家继续尽兴。”夏芒决定在趴下前离开这是非地,然后打的回酒店,在她的套房里多呆一分钟是一分钟,也算对得起那奢侈的房费了。所以说这话的时候,夏芒半是小醉半是装醉的人有些歪扭,话有些含糊,一喝酒就脸红的习惯在这时候成了醉酒的最好诠译。
“夏芒小姐没事吧?若一早知道夏芒小姐如此浅量,刚才就不会这么唐突了。”递酒给夏芒的“罪魁祸首”细细打量夏芒的脸色。夏芒演技太逼真,于是事情就整个地弄巧成拙了,因为olo担心又带着歉意地对程默道,“默,我们也结束吧,夏芒小姐一个人回去,怎么能放心?”
olo特别客气,一个下午下来,依然“夏芒小姐”来“夏芒小姐”去的不改口。
“你们再坐会吧,我送芒芒就行。”程默正中下怀,按着olo肩头,示意他不用起身,自己则乐颠颠的准备当回绅士。
夏芒忙定了定身形,整个人完全清醒,对着程默摆了摆手道:“不用不用,我能自己回去,程董你再坐会儿,各位,明天见。”
说完,伸手拿了包,看也不看程默,转身便向外走去。
伸手推门的时候,有一只手比夏芒更快握住门把手,待夏芒反应过来时,她的手已碰到了那只手,那指节修长,看起来干净有力的男人的手。时间仿佛跌回那个放纵的夜晚,似曾熟悉的一幕,指尖传来的温度,心里浮起的涩痛。
“我送你回去吧,你有点醉了。“程默侧过头看夏芒,推门。熟悉的对白。
大都市的繁华与喧闹,那林立的高楼好象将风都挡住了,让秋天的夜没有丝毫寒意。夏芒一径在前面走着,并不理会身后跟着的男人。她只是微醉,除了恰到好处可以让她放松心弦与神经之外,并无其它不良反应。
好象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又好象走了很短的一段路,脚微酸,不知是下午走的地方太多,还是现在走的时间太长。夏芒停下,转过身招手打的。夏芒坐上出租车的时候,程默也跟着坐了进来。刚才他跟着夏芒走,并没说一句话。
“香格里拉大酒店。”程默代夏芒报了地址,转过头对正看向他的夏芒笑道,“我们顺路。”
下午从酒店出来的时候是olo他们来接的,程默的车留在酒店。
夏芒忽然
就有点懒得理他,侧过头看向窗外,不说话。灯红酒绿、霓虹闪烁,并不是夏芒所喜欢的世界,酒吧、k厅,也不是夏芒常去的地方,不过夏芒喜欢逛街购物,喜欢探店探美食,除此之外,就只喜欢窝在家里过猪一样的生活了。
车子在夜的街道行驶,时间还早,路况有些拥挤,车速很慢。
夏芒将头靠在椅背上,侧着头看着车窗外不停往后退的风景,思绪飘向远处。曾经,她与文灏也来过s市游玩,那些记忆好象隔了很久,隔了很远,却依旧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