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金丝虱婆若是喝了人血,不用多,几滴血足以,就开始不吃不喝不动,直到甲壳脱落,爬出一条肉虫,这肉虫给血脉至亲之人吃下,就使其时常想起两人之间的往事,直到一方死去。”
这算是个什么作用,又不能害人,于增进感情也无大益处,你想想,从现在开始,若是没完没了的想起跟亲人的点点滴滴,是不是烦都烦死了。
“所以我说,这些小东西没什么大用,我是见它们活泼可爱,养来玩儿的。”
海棠婆婆的品味我不想多说了,侯康千里迢迢跑到苗疆,大费周章的竟然求了这样的蛊虫,知道了,我反而更看不懂他了。
如今此行的目的都达到了,我也不必多留,打算跟海棠婆婆告辞。待我打点好行装,海棠婆婆并几位年长族人,竟然亲自来送我们,他们只当我们是海棠婆婆的贵宾,具体她是怎么向他们解释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送行的还有阿熙熙,这些日子我忙的基本不出小院,这还是除了刚来时,第一次见她。阿熙熙大方笑道:“你们帮了海棠婆婆的忙,就是我阿熙熙的朋友,从前的事,请你忘了吧。”
这姑娘倒是直率,分明是她对不起我们在先,竟然就大大咧咧开口让我们不计前嫌。不过这可比之前口不对心的假天真样子让人舒服多了。
老爹教育我说相逢一笑泯恩仇是名士风流,我也效仿一次先贤。“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都不记得了。”
阿熙熙笑道:“青青,你的确跟一般的中原女子不一样,没那么扭捏。”我干笑,其实我跟凡人女子都不一样。“问你一件事情,上次那个谷雨,他怎么没来?”
竟然是问谷雨,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那家伙上次对阿熙熙献殷勤时,我记得这妮子都没正眼看过他,后来谷雨早出晚归像是躲着她,俩人再也没说过话。没想到她竟然还记得他。
“这次我是奉命来办事的,谷雨他……另外有事情要做。”我瞄了一眼阿熙熙的脸色,又好心补充道:“谷雨他挺忙的,很多事离不开他,若没有要事,很难走开的。”这话说的我自己都心虚,他在红莲山庄时好歹还种了满园子花花草草,淬淬毒,看看病什么的,到了京城之后,整日游手好闲混吃等死,跟“忙”这个字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
“那等你回去,告诉他,若是再来苗疆,阿熙熙欢迎他。”说罢这张娇憨明媚的脸上飞快添上一抹红霞。
我连连点头,“一定一定,只是主家事物繁忙,不知什么时候才得空。”
谷雨啊谷雨,这次是你欠我一笔了。你留下的桃花债,还得我来圆。
来的时候是一人一骑,走的时候是两人共乘一匹马,这个安排似乎苏庚沂和青锦都颇有微词。青锦我很能理解他,苏庚沂高高大大的,看着就分量很足,驼一路这个大块头,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可时间紧迫,越早到京城越好,一般的马哪里赶得上青锦的脚力?
苏庚沂我就不懂了,明明两人共乘这建议是他提出来的,现在嫌挤就太矫情了吧。赶了一天的路,我实在撑不住,打算在郊外露宿一晚。
终于忍不住抱怨道:“臭道士,你今天拉长一张脸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