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部分

长期以来,盈利也许只是旁观者眼中的印象:世人曾大多视安然为一个功业非凡的公司;在房地产泡沫持续膨胀期间,豪宅领域的王牌建筑商toll

others似乎也是个非常成功的公司。因此,确定高管薪水的问题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甚至从众性。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公司没觉得拥有一位著名的、有魅力的领导人有多重要:ceo很少登上商业杂志的封面,而公司喜欢从内部拔擢人才,并强调其注重团队合作的品质。相反,在80年代及其后,ceo变成了摇滚明星,与其公司互为表里。公司董事会不像过去那样拣选可靠的内部人士来管理公司,这样做真的更明智吗?抑或是说董事会不过是受惑于名人文化而已?

其次,就算公司董事会对管理者的素质以及这一素质对盈利状况的重要性有正确的判断,他们最终支付给高管的实际薪酬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公司的做法。因此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公司界,那些被视为超级管理明星的人很少得到令人咋舌的薪酬。事实上,当时的公司倾向于认为,高管薪酬过高可能会影响团队的士气或是引发劳资纠纷。在这样的氛围中,就算公司董事会确实认定雇用明星经理人是正确的做法,它也无须以畸高的薪水来吸引那些名人。但今天,管理层薪酬动辄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美元,而且现在就算公司董事会并不痴迷于明星管理层的想法,他们最终也会支付高额的薪酬,一是要以此来吸引他们觉得合适的管理者,二是因为公司若不对其ceo慷慨酬劳,就会引发金融市场的疑虑。

最后,就算存在一个对公司管理人才的需求市场,买家到底又是谁呢?谁来决定一位ceo的优劣?为了防止另一家公司猎取自家ceo的企业管理技能,又应该由谁来决定支付这位ceo多少薪水呢?回答显然是,公司董事会聘用薪酬专家来评定ceo的身价,可董事大体是ceo挑选的,薪酬专家几乎总是ceo选定的。也许可以说,这样的情况倾向于高估高管的个人素质,并高估这种个人素质对公司盈亏状况的影响。

这一切都说明,高层收入(包括高管以及类似的其他超高收入者的工资)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态度、政治背景等“软”因素。2004年《不看业绩付薪水》(ay without erforance)一书的作者卢西恩·别布丘克(cian bebchuk)和杰西·弗里德(jesse fried),也许是最强烈地表达了这一见解的两个人。别布丘克与弗里德认为,高管其实是在为自己制定工资,其工资和管理者的素质与人才市场均毫无实际关系。他们指出,限制高管收入的唯一因素是“愤慨约束”,即人们会担心,过高的高管薪酬将在一向沉默的股东、工人、政治家或公众中造成反弹。

如果这一观点正确,就可将高层收入的飙升视为一种社会与经济现象,而不是只局限于经济:高层收入飞升不是因为对人才的需求增加,而是因为各种因素使愤慨之声沉寂。新闻机构不再谴责收入过高的管理者,而是赞颂其商业天分;政治家不再引导公众对公司界的肥佬做平民主义的痛斥,而是曲意逢迎提供竞选捐款的人;工会曾走上街头抗议高额的管理层奖金,但其势力已在工会残破的年月里一蹶不振。

此外,由于最高边际税率已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70降到了现在的35,高管就有了更大的动力来利用其职位谋利:他已能将多得多的超额薪水保留下来。这就造成在收入最高的人中间,收入不均也激烈加剧。

上层收入的上升主要反映了社会与政治变化,而非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这一看法让一些人惊呼难以置信,它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相差实在太大了。但这一观点却有一些出人意料的支持者:在现代主管薪酬模式最坚定的辩护者中,就有一些人表达了几乎相同的看法。

在谈论那些辩护者之前,让我先来展示他们的一些话,这些话来自于某位曾听过其言谈的人。在电影《华尔街》中,戈登·科克对teldar aer的股东发表了一段有名的演讲,其部分内容如下:

眼下,在自由市场的时代,当我国是首屈一指的工业强国时,存在一种对股东的责任。卡内基家族、梅隆家族以及那些构建这个伟大工业帝国的人,确立了这一责任,因为那关乎他们的金钱。现如今,管理层在公司中毫无利益……女士们先生们,我的主旨是说,贪婪(我找不到更好的词了)就是好的,贪婪就是对的,贪婪真是呱呱叫!今天看这部电影的人也许不会意识到,奥利弗·斯通借戈登·科克之口所说的话,几乎是直接援引当时研究高管薪酬的权威理论家的论述。1990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詹森与罗切斯特大学的凯文·墨菲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文章,总结了他们对高管薪酬的看法,这些看法当时已经很有影响了。他们宣称,美国商业界的麻烦在于“高管的报酬与业绩几乎毫无关系。美国公司给最重要领导者提供的待遇就像对待官僚。既然这样,如此之多的ceo像官僚一样行事,而不是成为那种追求价值最大化、能帮助公司巩固国

际市场地位的企业家,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也就是说,贪婪是好的。

那么当时公司为何不将报酬与业绩挂钩呢?因为有社会与政治上的压力:

董事会为何不将收入与业绩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评论者提出了许多种解释,但我们所看到的分析几乎都忽视了一个强大的因素—高管薪酬公开所导致的成本。有了政府的披露规则,高管收入必然会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引人注目的话题。披露的好处显而易见:披露可以防止经理与“被俘获”的董事沆瀣一气,“大肆掠夺”。但对于披露的成本,人们就没有那么多了解了,而其成本也许远高于好处。管理劳动合同并不是雇主与雇员间的私事。在订约过程中,一些第三方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同时一些强大的政治力量在公司内外运作,影响管理层的薪酬。而且,握有薪酬决定权的并不是股东,而通常是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是股东选出来的,却并不完全遵行他们的旨意。如果外部董事别有一套为其特殊利益服务的方案,公开披露“老板挣多少”会成为他们的武器。一旦工资问题引发群情激奋,薪酬委员会通常的反应是或明或暗地限制ceo的薪酬。换言之,詹森与墨菲认为,表现为“愤慨约束”的社会规范在压低高管的收入,而在他们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高管收入依当今的标准来看仍然较低。显然他们将之视为坏事,而非好事。他们给“被俘获的”、“大肆掠夺”加上引号,把对高管监守自盗的担忧视为杞人忧天。但他们默认的影响主管薪酬变化的因素,与批评高薪酬的人认为的并无二致。他们指出,从20世纪3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虽然公司规模大增,但高管的实际薪酬反而下降了。他们断言,其原因就是公众压力。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是社会与政治考虑而非纯粹的经济力量导致劳工与老板的收入差距在战后急剧缩小。

现在如有人认为高额薪酬是一种有益体系的组成部分,可以激励高管尽职尽责,那就相当于拿别人的痛苦开玩笑。《财富》杂志2001年的一篇文章《ceo收入大掠夺》就一针见血地嘲讽:“你也许觉得事情会是这样,股价停滞不前,所以不应奖赏ceo。但实情却刚好相反,股价停滞不前,所以我们要另找一些理由来奖赏ceo。”该文还引述了詹森的话,他多少有些悔意:“基本上我一直在担心这些家伙得到的报酬不够,但现在就连我也困惑了。”但无所谓:倡导贪婪的信条在大行其道,推动社会与政治规范的变化。在一代人之前会成为头版新闻、点燃人们怒火的高薪,现在几乎无人在意。

意料之中的是,在未经历类似规范与制度变化的欧洲国家,高管薪酬远远落在后面。英国b公司ceo的工资不到雪佛兰ceo的一半,而雪佛兰的规模只有b的一半,只因雪佛兰设在美国。正如一位欧洲薪酬顾问所说的:“羞耻因素在美国不起作用。在欧洲,对社会影响的担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