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何必呢?都叫你走了,看吧,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
应秋在一旁幸灾乐祸,背靠在墙壁上,像个没事人,说出的话让人不想揍他都难。我坐在地上休息一阵,刚刚掉下来一只高跟鞋后跟都磕断了,还好没有崴到脚,不然后面才麻烦。我将另一只高跟鞋的鞋跟掰断扔在一边,起来走两步,抱着有鞋总比没鞋好的想法,在游戏结束前,我可没打算因为没鞋穿这种破理由随便放弃。
怪的是掉下来手机也没提醒出局,可刚刚明明就是中招了,真是搞不懂这里的游戏规则,一会儿被水淋到就算出局,一会儿落进坑里又不算出局。
这个坑足有两米,现在上面只有一个口,地板下面的空间以上方走廊的形状连通,这也是为什么我掉进了另一个坑而看到了应秋的原因。我四处查看,寻找出口,毕竟这栋建筑物快要模拟起火算件大事。爬出坑应该也没什么作用,不然应老板也不会等在里面没有动作了,所以只能在这一层找到出口。
“没有办法了?”
我们现在站在迷宫的中心,光是只容一个人通过的入口就有好几个,到处有亮度极低的led灯。
“本来是有方法的,你跑到走廊尽头,捡起我丢的钢珠,我大概就能找出去的方向了,只是现在你也掉下来了,出去的话麻烦了不止一点两点。”
“怪我咯?”谁要捡你丢的钢珠啊?不先说清楚,谁知道你在想什么?
“不怪你怪谁?你一出现我就分心,本来就难走了,还要带上你,看来我们只能留在这里当一对苦命鸳鸯了。”极!不!情!愿!
到底怪谁啊!
他的一席话刷新了我对不要脸的认知,很棒,真的。
我懒得跟他进行没营养的对话,去检查各个入口,希望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手机突然响起“嘀嘀”的提示音,吓了我一跳,刚从入口出来,他就吹了声口哨,说:“差不多了,咱们走吧。”
“刚刚你扔的钢珠?”
“不错嘛,果然聪明。哎哎哎,别用那种眼神看我,龙水,你可以相信我,但也不要太相信我。”
“恩,谢谢你的提醒。”附送一枚标准笑容,他似乎很买账。
“虽然知道你的笑容是假的,但不要那么对我笑哦,我很容易就当真的,咱们孤男寡女的……”
“应老板说得有理。”收敛了笑容,从包里拿出湿纸巾擦掉口红,或许现在只能做到这种程度。
应秋的喉结随着吞咽口水而上下移动,不得不再一次地说,他真的是个大胆而直接的人,丝毫不掩饰自己正因为我一个小小的动作而受到诱惑。
好色老板?抱歉,我应付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