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掌门呵呵:“这位弟子,老夫看着有些眼熟啊。”

莫青茗听此一顿,胸膛反而挺得更直了。难道他如此特别,进一次培风门就被掌门注意到了?

全然没发觉是他夜探落霞峰盗书时所作所为被许多人看在眼里。

莫青茗行了一礼,目光直视林寂:“弟子此番前来指认林仙友,并非为一己之私,而是为了公道正义。乞灵一派上下死得实在过于惨烈,可杀人灭门的凶手却逍遥法外……在下看不下去,还请众位师长秉公处置!”

林寂冷笑抱胸,一副置身事外,看他还能说出什么的表情。

莫青茗看他如此事不关己,表情却没有变化。他缓缓走来,把自己发现的过程诉之于众。

莫青茗出生在人间,并不是仙二代,但他的家世比较显赫,亲爹在人间朝廷官位很高,很有地位。

同时,他爹私下与一些散修和小仙门有来往,一方想求仙问道,一方身处世外却利欲熏心,刚好一拍即合。

莫青茗自小被那些散修断定有仙缘和灵根天赋,他们吹捧表示若自己能投身仙门,定然有所作为,说不定修成仙身,全家都会受他庇护。

他爹很信这些,莫青茗从小就是被众星捧月长大的,十岁以后便开始举家送他去拜仙门,结果都是些不入流的小门小派。

莫青茗哪里看得上,干脆甩脱家族羁绊,自己去寻仙。他却然有一些天赋,靠着散修给的指路法器,当真摸到了仙山。

莫青茗自小对万事万物唾手可得,他想要的可不是久居于人下,当个普通的修仙弟子,哪怕是管事峰主也不能满足他,他的梦想是开宗立派,将来成为修真界举足轻重的开山仙首。

于是莫青茗四处横跳,去过许多仙门,却都不满意,并且很讨厌别人有眼无珠。

他到了修真界,才知道自己有天赋,但比他有天赋的同修如过江之鲫,他的修炼天赋顶多算中等。

他冒不了头,也这那都看不上,久而久之产生了郁郁不得志的愁思,疑惑为何没人能欣赏他。

这时他想起爹给过他一个信物,道是自己认识个还算厉害的掌门,如果有事摆不平可以去找他。

莫青茗原本是不屑的,他爹能认识什么厉害的修仙者?但后面缕缕碰壁后,打算死马当活马医了。

于是莫青茗去了乞灵山,找那个他爹认识的掌门。

“可我到时,乞灵派上下竟然早已惨遭毒手。”

莫青茗大体说了经过,自己的心思则藏得深深的。

林寂和陆萧白旁听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看来上一世莫青茗也如这般去了乞灵派,发现掌门修为快速进涨,新招了不少门徒,一副很有前景,却刚刚起势的趋势。

他深感自己大展宏图的机会到了,便顺势拜入门下。也不知怎么把原掌门弄下去了,自己登上了掌门宝座,改名凌云派,便是前情。

有时修炼天赋高低并不能代表一切,尤其是在宗门管理上。莫青茗出生大官之家,玩弄权术刚好是他擅长的,后来凌云派的确快速发展,渐渐比云上仙宗还奢靡,也是与人间来往最密切频繁的宗门,找到了人间朝廷当靠山,别的宗门轻易不敢招惹。

何况后来莫青茗的修为并不差,虽然算不上最好,至少够格当仙门之主。林寂猜测,他上一世恐怕也用了林家的鲛珠提升修为,既然如此,这次过后若对方失去了什么,便也不能怪他了。

如此林寂只疑惑一点,前世鲛珠在不同的人手里倒了几回,后来是怎么到小白手里的?等此事了了问问他吧。

莫青茗用灵力催动储物袋:“此人手段极其狠辣,我去时他已毁尸灭迹。”

他侧身对着林寂,“可事情只要做下了,就不可能毫无痕迹,诸位请看。”

莫青茗拿出的证据有三样。

第一件是衣袍一角。莫青茗条理清晰:“这是人间最华贵的金丝云锦,朝廷一向将其购入以做官服。凡间虽不禁用,可有价无市,就算是再有钱的富商也难买到,只能做成手帕,对襟之类,可我拿着的居然是衣袍。”

“东云两州有渠道购入云锦,再倒卖给当地官府的,除了林家首富,没别家有这样的实力。”

林寂心中大呔剧情设定,凭什么他找到的布料随处可见,莫青茗拾起的衣角布料就这么好锁定?!

他逃命之前浑身多处被妖物抓伤,是以衣服破破烂烂,应该不是故意遗落,说不定只是被风吹下来的。

第二件,莫青茗表示惩恶司的使者跟他一起去看过现场,可当人证:“乞灵派主峰院心,被劈得焦黑。但并不是天数而是人为,其因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