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我听说沈氏最近想要开拓新领域,正好东明也有这个打算,已经成立了特别基金。”

沈之冰知道东明的风格,创新能力弱些,但在投资方面绝对大方,倒也不是完全不可取。

“华总有看中的领域吗?”

华驰风饶有深意地看着她,眼神里的爱慕与欣赏倒是不假,却也没有太过急切。

“自然是跟沈氏一个步伐,就是不知道沈总是否嫌弃,又愿不愿意让东明搭个顺风车了。”

沈之冰听出他有意砸钱蹭车的意图,并未立即回绝,但也没有马上同意。

“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可以考虑。但沈氏的现金储备足够,暂时不需要为了获取外部资金而仓促开展新业务。”

“那是当然,我绝不勉强。”

沈之冰从头到尾都是谈公事的态度,没有给华驰风一丝遐想空间。见生意上的事说得差不多了,她打算早点离开。

今晚要睡个美容觉,最好再敷个面膜,明晚跟齐筝吃饭的时候她还得回去换衣服。

华驰风没有强留她,跟在她身后打算送她出去。谁知还没走到门口,沈之冰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声音。

她立即循声望去,果然是齐筝。

她旁边的是庄沐晴,沈之冰原本欢喜的心一下子跌落,今晚她说有约推了自己的邀请,原来是跟庄沐晴来吃饭。

齐筝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很快便找到了那道目光的主人。没想到在这里竟然会遇到沈之冰,这一带距离沈氏有点远,而且也不是她常来的区域。

她旁边站着与她年纪相当的男人,那张脸齐筝认识,之前研究东明集团资料的时候就在网站上看过了。是东明现在的掌门人,她即将要说服的潜在投资人,据说投资十分阔绰的华驰风。

作者有话说:

接档文是《被迫入赘后我混得风生水起》,双初恋,先婚后爱。不过我在考虑是不是要把入赘改成联姻好点?我怕有读者会觉得这词不恰当,其实入赘主要为了强调家族和经济方面的差别。

ps:一小时后有加更,么么哒

第114章

见到齐筝的视线在自己跟华驰风之间游走了几次,沈之冰不着痕迹地又往前迈了两步。原本她跟华驰风之间就有些距离,这下更加明显了。

“沈总,怎么了?”见沈之冰突然停下,华驰风以为她是忘了东西。

“遇到熟人,我过去打个招呼。”说完,她便不再理会华驰风,径直朝齐筝走去。

“好巧,在这里遇到了。”她对齐筝说完,视线很是自然地转到她身边的人身上,微微颔首,“你好,庄小姐。”

庄沐晴显然没想到今晚能遇到沈之冰,刚才她还在提醒齐筝别忘了替她约饭的事。刚才聊得高兴,她们喝了一瓶红酒,这会儿还挺兴奋的。

“学姐别那么见外,你要是不介意,叫我阿moon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