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想亲亲,先变乖 故栀 1881 字 1个月前

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堆金积玉环境里的小少爷,很讲究。

现在的程蔚朝,仍有这些特质。

但是他可以满身精致优雅的游走于繁华之中,坦然地站在聚光灯下,万众瞩目。

也能像此刻一样,浑身素净,发丝凌乱地被随意向后捋着。

虽然骨子里的那股矜贵气质不变,但整个人看起来随性了很多。

其他人仍总是调侃地叫他祖宗、大少爷,但那大多都是基于他们对他前18年的固定印象。

细究下来,其实已经不一样了。

又或者说,他在孟此霄面前的模样不一样了。

面前的水已经开始鼓泡泡,程蔚朝倒了一杯放在孟此霄的掌心。

孟此霄的声音也同时响起:“我有些好奇你过去的五年。”

程蔚朝似是在回想,然后缓缓开口道:

“也没什么,就是很喜欢往外跑,会去一些比较原始的地方,丛林、冰川、原野之类的。”

孟此霄点点头,在那样的地方,确实很难去精致地拾掇自己,长久下来更随性些也正常。

“还去过什么地方吗?”

程蔚朝眸子缓缓垂下:“挺多的,毕竟旅游嘛。”他似乎不太想多说,接着就反问道,“你呢?没四处走走吗?”

孟此霄低声道:“我挺忙的,去的地方比较有限,大多是为了工作。”

一时间,两人都安静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程蔚朝才再次开口:

“你看那湖半天了,喜欢?”

“嗯。”孟此霄应了声,“和水有关的我都很喜欢。”

“是喜欢游泳吗?”

孟此霄摇摇头:“会游泳,但算不上喜欢。”

“那为什么会喜欢水?”

“我出生在一个特别偏远的小山村,偏到或许导航都很难找到,被层层高山围困,那里贫穷、落后,以种地劳作为生。”

听到这里,程蔚朝整个人仿佛被击中了一下,凑近了些,贴着他,小心翼翼开口道:

“其实你之前说在孤儿院生活过,我有想过,你是不是走丢了。”

或者说,这是他所希望的,因为这就证明对方还有机会能拥有家人。

似乎不想气氛太严肃,他开玩笑道:“你们那里居然能有你这样的人物?”

容貌和气质实在是过于出挑了。

孟此霄没忍住笑了:“你真的想多了。”

他继续开口:“我知道我生于哪里,长于何处,家人有谁。”

尽管那是他拼了命都想逃离的地方,但客观上,那里可以称作他的家乡。

孟此霄伸手扯了扯程蔚朝的脸颊:

“你是不是太刻板印象了?说实话,我们那个村子里长得好看的人挺多的,之所以看不出来,纯粹是劳作要风吹日晒,人被蹉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