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2:“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xx公安局出具的收条一张,证明被告人xx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退了违法所得83500元。第二组证据是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被告人已在庭前缴纳罚金。”
辩护人3:“……被告人xxx的残疾证,证明xxx系肢体残疾的二级残疾人。”
辩护人4:“……被告人xxx所在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xxx家中尚有八十岁的母亲,和两个只有五岁、九岁的小孩,整个家庭都靠xxx来支撑。”
……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示的证据,审判长也要组织质证。
被告人本人自然是没有证据的。
主要发表质证意见的是公诉人。
曹俊楠脸上没什么表情,他淡定地质证。
“对这一组证据没有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公诉人认为这一组证据不能作为被告人从轻的证据。”
“公诉人认为该组证据不能实现辩护人的证明目的。”
……
姜海蓝一边记笔录一边在脑中“说”道,【说到羁押期间表现,我之前有个案子,被告人在看守所的时候,看守所的管教和他们说,表现好的话可以争取减刑。】
【管教这么说是勉励他们在羁押期间遵纪守法。】
【后来被告人对我提到这个羁押期间表现证明,我向承办法官提及时,法官说他们的卷宗里有这份材料。】
【不过我也不确定,是每个案子法官都会让看守所出具情况说明,还是要看法官个人。】
——
武周位面。
上官婉儿奇道,“他们的公诉人,不只是要举证证明被告人违法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出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吗?”
那这个公诉人……怎么感觉有些……复杂?
武则天道,“公诉机关和被告人签的那个认罪认罚,就已经将被告人的从宽从轻情节考虑了进去。”
上官婉儿点头,“所以,婉儿不太能理解。”
武则天望着天幕,语气平和,“公诉机关毕竟是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