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蒋琳端着茶水来敲门时,姜海蓝已经将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写好了。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籍贯、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元(详见赔偿清单)。”

姜海蓝移动鼠标,拉到第三页,敲上“赔偿清单”四个字。

1、医疗费:1173596元。

这是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所有医疗费发票,将发票上的金额相加得来的。

2、住院伙食补助费:43天x100元/天=43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天100元计算,原告住院43天。

姜海蓝抬头问道,“医疗费和伙食费,对方都是没有付的,对吗?”

老太太说:“没有没有。”

老太太的儿子——胡须青年说:“对,她没有给过我们钱。”

女青年有些恼怒,“从我妈住院,他们家就没有来看过一眼!”

姜海蓝表示了解,接着往下写。

3、残疾赔偿金:41086元/年x10x(20-4)=657376元。

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林省2022年的标准是41086元/年),乘伤残系数(10级10,9级20,8级30这样),再乘年数(60岁以下20年,60岁以上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2]

这位老人今年64岁。

姜海蓝一边写,一边给直播间的观众们解释。

她叭叭叭的挺利索,各平行世界的人们却是越听越迷糊。

4、误工费:51631元/年÷365天x120天=16974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