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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薇整理完毕从浴室出来,已经又是神采奕奕的明丰药业第三代接班人。

人裸体与否真是差别极大,变成受衣物约束的万物之灵之后,理智也都回归本体,不再有刚才那样失控的感觉。

不过是肉体渴望,怎可做灵魂伴侣。

真是可笑。

智晓亮正在整理书桌上的资料。孟薇走过去,觉得倦意袭脑,于是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钢琴手抬眼望她。女人每天要喝八大杯水来美颜,而孟薇是把咖啡当作水来牛饮,偏偏智晓亮下榻的地方往往都知道他喝矿泉水吃白面包蘸鱼子酱的习惯,也就只安排这些东西,每次孟薇会自觉带杯装速溶咖啡来,喝完了连杯子一起带走。

她在智晓亮面前从不避讳自己喝咖啡抽烟饮酒偶尔也吸点大麻的习惯——并未因为他而改变自身,这样很好。

“得签一百五十张场刊留下来。快来帮忙,我是没办法再拖了。”

孟薇拉开椅子坐下。

她模仿他的字迹也是惟妙惟肖。都是常年厮混练出来,智晓亮不爱签售,说是像极了读书时留堂罚抄名字。

“对小孩子来说,智晓亮三个字的笔画真真太多。”

于是孟薇便练着替他写,除了签名之外,若要写一两句话也是能糊弄过去。

“我以为你没有小时候。你应该一出生就穿着燕尾服坐在钢琴边。整个交响乐团为你伴奏。”

她爱听他讲小时候,感觉好像曾经一起和他长大过。可是钢琴手不太爱回忆,他一双眼只望向未来。

智晓亮大笑,显然是今天心情极好。

“你和孟觉他们一样。见我去洗手间都大惊小怪。尤其是罗宋宋,‘智晓亮,你也上厕所啊?你不是外星人么?’真让人想敲她脑壳。”

孟薇不喜欢听见罗宋宋的轶事。她对孟觉的一部分恶感来自于这明明是她小叔叔的人却对罗宋宋偏袒到了极点,从未站在她这一方过。罗宋宋是个胆小怯懦,阴沉多心的女人,而如此淡然的智晓亮,明显地,在心底也为罗宋宋留了一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