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下午走的时候,明铮真的出现在了茶铺。
程老爷子践行诺言,带他回去,真的收他做了徒弟,却不是让他洗笔研磨,而是像个父亲一样,送他上学,教他读书识字。
外公说,明铮特别聪明,入学的时候,连拚音都不会,只用了半年时间,就跟上了小学四年级的进度,小学毕业的时候,就成了年级第一。
老爷子膝下只有两个女儿,对这个捡来的小徒弟自是相当喜欢,他花了半个月做的那副画,用的就是明铮的“铮”字做名,即便有人出高价也没舍得卖,临终时候将那副画又送给了明铮。
明铮比顾淮大十几岁,小时候更像他的哥哥,后来老爷子病逝,他远赴他乡念书,他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直到两年前,他突然回来,莫名成了滨海酒店经理。
程蓉音对明铮格外的信任,但是顾淮对这个人其实并没有太多感情,只觉得外公对他那麽好,结果人一死,他就一走了之,现在回来在程蓉音的公司干,多半是在外面混得不怎麽样,这种人,他难有好感。
“明叔一点也不像在外面混不下去才回来的人,”戚玥跟顾淮的看法完全不一样,“你说他是学霸,那个年代的学霸含金量比你这个学霸分量高多了,他又肯吃苦,怎麽可能混不下去?”
顾淮皱起眉,“你向着哪边的?什麽叫比我含金量高?”
“我说的是事实嘛,”戚玥肩膀撞了撞他,“不要这麽没有风度。”
顾总绷着脸,不说话。
“生气了?”
戚玥凑过来,笑望着他,眼眸里都是醉人的笑意,“真生气了?”
顾淮伸手捏住她的下巴,“你对明铮评价挺高嘛。”
“明叔像一个慈祥的长辈,”戚玥顺势趴在他的胸口,“之前参加戚晴的婚礼,是他帮我解围,为我撑腰,就算是因为你妈妈的原因,他说话做事,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像你母亲一样,是真的把我当一个晚辈在保护,我小时候,从来没有长辈这样护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