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天后,明珠到达千夜坊。仇余凤终究还是耍了些小手段,给明珠的都是些俗气至极的粗布衣裳,在明珠到了雁城后,也不让她有时间休息梳洗,一脸风霜地就去见了千夜坊主人夜合欢。
但是,仇余凤不仅太小看夜合欢,也太小看明珠了。
先不说夜合欢一双眼多利,好苗子坏苗子如果换了衣裳乱了头发不抹胭脂就分辨不出,那她千夜坊岂有本事成为天朝三大妓院?
再说明珠,尽管脸色有些疲倦,身上尽是些俗气至极的衣裳,那股沉静的气质姿态仍是让人眼睛一亮,更不用说她姣好的五官,恐怕抹上泥都会让人好奇地再瞧两眼,想探究为什么那样一双眼,那样一张小嘴,和那样漂亮的鼻子,竟然一脸泥污?外在条件越差,却仍暧暧内含光,那才叫绝色无双!
何况,夜合欢还招待明珠在千夜坊住了一晚,当她沐浴过后,换了件素白衣裳,恐怕只有瞎了眼的才会不知道绝世美女是什么模样!
千夜坊,不愧是天朝三大妓院之一。坐落于雁湖畔的千夜坊,正面是三栋宫殿式大楼房,正中央规模最大,左右两栋陪楼次之。另外还有三艘画舫,其中两艘是一左一右地固定在湖面上,以游廊衔接岸上左右两栋陪楼,另一艘则随时能在湖上悠游。
主楼顶层,是坊主夜合欢的房间,面湖的方向有一片屏风和竹帘,此刻竹帘是垂下的,但隐约可见外头的湖光山色。整个顶楼都是一片光可鉴人的木质地板,入内必须脱鞋,夜合欢身着霁色云纹底绣粉月季的对襟坦领华袍,云髻上簪了一支金凤簪,正斜倚在一张紫檀罗汉床上抽水烟,身子底下是几个缀着金流苏的引枕蒲团,小几上铺了一条杏黄底赤红柿蒂纹缀黄流苏的羊毛桌毯,除了一只鎏金瑞兽香炉,一个白玉酒壶,还搁了一迭帐册,合起的帐册中夹了一枝蓝琉璃笔管的毛笔。
“十六岁,有点晚了。”这么好的苗子,就卖脸蛋和身子,简直蹲蹋,偏偏花魁都是要自小训练啊!夜合欢捧着心,简直要呕血了,不能把这样的苗子训练成色艺无双的绝代花魁,她鸨娘生涯所有的成功都会黯然失色。天啊,为什么让她现在才遇到这丫头?
“卖身青楼,不能是十六岁吗?”明珠当然不懂这些。
“看在你资质不错的份上,我不追究你的失言。”夜合欢故意朝她吐了一口烟,惹得明珠呛咳了起来,她嗤笑道想卖身,最好习惯这个。“她慵懒地起身,踅到门口,对外边的人吩咐,”叫蝶儿上来。“然后一边走向明珠,一边解说下等的妓女才只卖身,提供的就是一副破烂身子,让男人蹲蹋到死。你以为那样能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吗?尤其……”她突然眯起眼,在明珠身上嗅了嗅,“你不是处子?!”她简直要尖叫了。
要是在过去,明珠肯定难堪得无地自容,但经过帝都那一回,她只是镇定地反问道“不是处子,当不了好妓女吗?”她希望自己表现得够诚恳好学。
夜合欢楞住了,沉吟地看着明珠,喃喃道“也是,不是伤透了心的,怎么会答应这种事?”她哼笑,“算啦,关起灯来,男人蠢得跟猪一样,也不是没别的法子。重点是,出卖身子,是最凄惨又最不值的方式,如果你想要倾倒众生,让所有的男人都迷恋你,绝对不能出卖身体——起码在吊足他们胃口和榨干他们荷包之前!一旦你卖了,你的价值会随着年纪,一年贬得比一年快,因为多的是比你年轻美好的肉体。
“而能够在卖身前就把男人荷包榨干的女人,通常也足以成为一家妓院的花魁,只不过不仅好苗子难觅,花魁更是得自小训练,才能才貌兼备、手腕魅力一流。大概十三四岁可以让她们亮相,看妓院的老板有没有良心,没天良的大概十六岁就拍卖初夜,我朝男人不时兴吃嫩草,有价值的留到十八再卖初夜也大有人要。卖了初夜,看有没有大爷包养,你也可以从那堆火山孝子里选一个你最顺眼的,让大爷包了你。包花魁当然有公定价码,不是普通人花得起的,有那种本事包花魁的男人,自然也值得你花时间,在那段时间里,你只须服侍他,不用周旋在不同男人之间,这也是让花魁的身价慢些贬值的手段。要知道越多人睡过你,你就跟茅房没两样了,那些男人还会希罕你吗?
“找到了大爷,如果他高兴,也许就替你赎身,又或者他厌烦了,你就再去挑下一个火山孝子,通常是越挑越差。不过你也可以选择不被包养,那你就得天天跟不同男人应酬。总之,如果想要真正成为一样“武器”……”夜合欢说到这儿,名唤蝶儿的女子已经上楼来,她意有所指地继续道“只有名闻天下的花魁才够资格,只让人睡的女人,任何一个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