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这种东西是可以靠后天培养的,像她自己不就是,虽然相貌丑了点,但至少懂得遮掩和装饰,哪像有人明明丑得半死却又以为自己多么帅气挺拔,居然真有那么多女人为这种丑男着迷,换作是她,管他是不是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一样连看也不想看他一眼。

记得刚进公司,他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她,自从她不小心在茶水间让他看见自己的丑态后,他就开始不停地缠着自己……

发圈让诗意枕在软垫上的头不舒服,她扯下发圈,让水亮的黑发倾泄下来,成一弧形摊在米白色的沙发上。

褪下几乎遮住半张脸的厚重镜框,诗意拥有一双剔透玲珑的眸子,如水晶雕琢般的细腻五官令人着迷,只是她老将这样的面貌隐藏在装扮下,不让人瞧见。

说她故意也好,她就是怕被别人看见她的丑态,指指点点,从小她就受够了这些目光,所以她选择遮丑,她发现,只要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丑,困扰她的事也都消失了。

一双美眸胡乱瞥去,正好瞧见墙上的挂钟。

哎呀!怎么这么快?已经五点了!

该去找他了呢!

一朵迷人的微笑在唇边绽放。

遇见瞿季扬是在纱纱结婚的那天,她脖子上的丝巾被风吹走,他帮她捡起,就这么一照眼,她对这个男人一见倾心。

或许对方觉得她是个疯子,但她第一眼见到他,就被他那张俊逸的脸给迷住了,他刚毅有型,五官性感,为了要能常常见到那张脸,她几乎是天天在他收工前去探班。

诗意跑回自己房里,三两下时间,穿戴成自认为最美的装扮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