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个不长进的赵聿轩,跟他爹的志气差不多,他爹明明娶了赵王爷的独生女,感觉却像入赘,不仅让长子史聿轩改姓赵,还让这不长进的家伙养尊处优,也养成好逸恶劳的个性,两年前,跑到史家去学习木材生意,学不到一年,就大拍胸脯的说要到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来进行开垦,让大家眼睛一亮,结果呢?连半条象样的路也没开出来!

史皓岚看着好友,“我们去山庄。”

“当然,去算帐,我们这一趟根本是白跑了!”朱春云点点头,先行策马而行,史皓岚随即跟上,几名随侍殿后。

看着前方,史皓岚小心的在狭小山径间骑乘马匹。唉!也难怪好友会生气。

堂哥来这里是探勘地形、开疆辟土及建造运送木材的水陆交通,但整整一年过去了,他惟一办到的,就是挖了他史家一小角金山银矿,在山腰上建造一栋豪奢山庄,日日从城中招来女妓夜夜笙歌。

当这些风声传到父亲耳中,即命令他走这一趟,除导正堂哥的行为外,也取代堂哥的工作,将荒废的开发工作快快进行,毕竟父亲预期中的工程已延宕了一年,巿场上对史家木材的需求量日渐扩大,实在没有时间再拖延下去。

而这整座山林,光看眼前这一排排粗壮枝干、高耸参天的林子,就很值得开发。

好友直驱前行,然而,右前方树丛里的一抹白却吸引住他的目光,他高举起手,示后身后的侍从停下马匹,他立即翻身下了马背,径自走了过去,就见一只白狐倒卧在一只铁齿夹旁,他蹲下身子,发现狐狸并非铁齿夹所伤,检查他的身体,这才发现他右脚是被蛇咬伤流血,由这咬痕判断,幸好并非毒蛇,不过,万一让巡视的猎户看到了——

他立即一把将狐狸抱起,坐上马背,策马前行。

前方,朱春云已停下马儿等他,本以为他是被什么事担搁了,没想到见他竟然抱了只狐狸上马,再仔细一看,这只狐狸毛还呈现淡淡的粉白色,很特别,也很漂亮。

“怎么?想抱回去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