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很多皇城的大夫都说过,他的双脚废了,就算有奇迹,可以站起来,可以走路,也会是个跛子。

但他不认命,所以,练习三个多月,他站起来了,他有了第一个奇迹,但不够,他要更多的奇迹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要掌控命运!

黄昏夕照下,辛勤工作的农人们早已回家歇息。

老榕村占地虽广,但人口少多是散居,放眼所见,一大片插着绿色秧苗的田地及坡地上,散落着低矮黄土屋,每户人家大多有一间农舍或柴房,里面堆放稻草、耕作器具,比较有能力的,还弄了间遮顶半开的砖房养条牛或马匹。

宋均均家只是一般农户,没牛也没马,要进城还得跟人借马车,不过,一家三口知足惜福,粗茶淡饭,日子过得也快活。

春天白日尚短,一下子就天黑,此刻,古朴的屋内,三人同桌用餐,点了烛火的桌上除了两道青菜外,还有一盘咸咸的腊肉,这么小小一盘肉,一家三口却能吃好几餐,宋勇夫妻舍不得吃,径自往女儿的碗里夹,女儿又放到爹的碗里,宋勇筷子一夹又放到妻子的碗里,这饭都没人吃上一口,腊肉转了又转,再度被转回盘子里。

「爹做的工粗重、时间也最久,就吃了嘛。」宋均均实在忍不住了,她夹了几块腊肉放到宋勇的碗里,再夹一些放到李采的碗里,「娘身子弱,吃点肉——别夹给我,我也吃一片,不然,大家都甭吃了呀。」

因为,再这么转下去,最后只会落到方莹的嘴里,心有灵犀的三人相视一笑,笑笑的吃了碗里的腊肉,再吃上一口热腾腾的白米饭。

不一会儿,木门「嘎吱」一声的被推开,闪身进来的,就是一身粉红碎花衣裙的方莹,她笑咪咪的走近朴拙的圆桌,一看到两菜一汤,还有——

「天啊,我最爱吃的腊肉。」她一脸嘴馋样。

「小莹,坐下来一起吃吧。」宋勇夫妻笑呵呵的招呼着。

「你还真会找时间来。」宋均均真的有一种让她打败的感觉,这阵子,她总是在晚膳时到访,一小盘腊肉转来转去没人吃,方莹总是很大方的独吞了。

方莹也不客气的挨着她坐下来,以手肘敲敲好友,「别这样嘛,你最近有活儿干,这里吃得比较好。」

比较好?这与过去她在当太君时的山珍海味可差远了。

微微一笑,她看着方莹接过李采给她的碗筷,筷子一伸就往那盘腊肉去。

见状,她脸上的笑意更深,就连她爹娘也忍俊不住的笑了。

但方莹心思单纯,依然吃得开心,宋均均也一样笑容满面,现在的幸福绝对是当年当太君的她想都不敢想的,只是——

「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她站起身来,拿起那盘腊肉,一一拨到爹、娘跟方莹的碗里后,再将最后一块留给自己,因为,她很清楚,她不吃,爹娘碗里的肉就会夹到她碗里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乐啦,但是,我一定要说,你不可以说我贪吃,因为,我来吃了,你爹娘才舍得吃肉,是不是?」方莹吃得腮帮子鼓鼓的,却还是要说话,因为她太得意了。

「是是是,拜托你天天来,我爹娘才愿意享福吃肉。」宋均均很喜欢她,她纯朴天真,有话就说,比过去在她身边的人都要可爱多了。

「那我真的来哦,是你拜托的嘛。」方莹朝她眨眼,她的厚脸皮也是无人能敌,但一张圆圆的笑脸,就是让人无法讨厌。

「是是是,」宋均均笑看着好友,再看着已经吃了一碗饭菜的父亲,「爹,明天我们进城里一趟,我想买些东西。」

「不行,不可以去。」他微笑的看了妻子一眼,拒绝了女儿。

「对,不行,那银子是你辛苦赚来的,不可以又到城里去花掉。」李采可没有忘记五天前,女儿在别庄里待上整整一天,虽然曹总管给了十两银还频频致歉,却也苦笑的说了一句「不知道我这总管之位还坐得住吗」。

这话让他们夫妻好奇发生什么事,可问了,女儿也直说没事,曹总管在第二日又送上三套衣服请女儿缝补,面对他们的询间,曹总管也直道没事。

想到这里,李采忍不住又开口问女儿,「均均,那一天真的没发生什么事吗?」

「是啊,是啊,你在别庄里待那么久,问你做了什么,你只答就缝缝补补而已,很敷衍耶。」方莹咽下口中的饭菜,瞪了好友一眼,她可是老榕村里众所期待的包打听啊,在农忙时有些新鲜事可讲多有趣,但好友一点都不帮忙。

她只是笑了笑,一样敷衍过去,答非所问的道:「娘,我这几天将曹总管送来的三套衣服补好了,马上又有另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