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我对他好得超乎朋友的界限,凡事为他设想周到,别说我为自己的恶行脱罪,他也是乐在其中。

瞧他笑得多呆,吃着我咬了一口的阿婆铁蛋,分食我的淡水鱼丸,一脸傻乎乎地捧着我吃不完的鱿鱼羹大快朵颐。

基于行善心态,对于这种濒临绝种的稀世物种当要善加保护,此等伟大任务舍我其谁,我有天空一般大的胸襟容纳他的傻气。

“晴,想去关渡大桥赏鸟吗?”无视自己一头汗,衣仲文关注地用干净的手帕为我拭汗。

关渡?我比较喜欢烤小鸟。“不要,我吃得太撑走不动。”

“我可以抱你走一段,你太瘦了。”她很挑嘴,不爱吃的东西绝不沾口。

“五十公斤还算瘦,你对母猪有特别癖好呀!”这人真不会说话。

“抱起来很轻呀!我会觉得没好好照顾你。”以她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而言,五十公斤真的轻了一点。

我朝天翻翻白眼,用力抱住他精瘦的腰杆。“人家要当赵飞燕嘛!身轻如燕,一飞冲天。”

咻!白光一道入云霄,底下的人类全是一摊泥。

“不行,我会心疼。”惟有此刻他才会略显大男人的霸气。

“小仲仲,我今天有没有说过你很帅,帅得沉鱼落雁。”我撒娇地蹭着他的胸口,看他俊颜一点一点的染上红烟。

还发着烫呢!他一向受不了我的柔情攻击。

“咳!女人才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我……我很普通。”拥有她,他就像拥有全世界的幸福。

他知道她和左慧文老在背后笑他呆,可是他从小就好喜欢和她亲近,看着她一嘟嘴、一挤眼的顽皮娇态,心口就暖呼呼地直泛笑意。

她有少女的娇俏和天真,有时故意流露女人的风情妩媚,她很懂得如何让自己发光,飞扬的眼神载满对世界的热爱。

很真,很灵性,很净美,她不会让自己流于庸俗,偶尔的淘气是为博君一笑,不曾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只是讨厌静止不动。

虽然她老说自己很懒,但他很清楚她有着活跃的灵魂,即便睡眠时也不见得就安份。

她想飞他就让她飞,她想要多刺的玫瑰他也会扎了满手血的搞给她,只要她开心他就会很满足,她是他生命中最灿烂的一道彩虹,霸占整个天空和他的心。

喜欢不足以说尽他对她的感情,他是贪心的,愿以日月星辰换取她的朝夕相伴。

“才不呢!你哪里普通,有好多女生暗恋你,看得我好想饮一缸醋。”一缸可能不够,要一湖醋。

我善妒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