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事还敢溜,你完蛋了。”她直接拎着他的耳朵,美目圆睁。
秦万里假装没瞧见小少爷的求救眼神,目光规矩地直视前方,无视杜家上演的姐弟情仇。
但他微微扬起的唇畔似是带笑,神色柔和的望着打闹成一片的两人,温暖的瞳眸深处看不见即将到来的乌云。
第四章
“杜千桃,你这个叛徒,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背叛我们情比金坚的奸情。”
“忘了带字典就回去翻一翻,不要丢人现眼了,国文造诣这么差,你的医学院是怎么考上的?”真是的,自爆其短。
“沈贝夏,你给我滚到一边,本小姐是来讨债的,你少在这里碍事。”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了。
“哈!本人刚荣膺杜大小姐护卫队队长,你敢动她一根寒毛,先踩过我的尸体再说。”她的责任重大。
听她夸张的说词,长相清秀的女孩笑着啐了一句。“神经病啦!谁要踩着你的尸体,我们还没上大体解剖,等有需要时再请你提供。”
“呿,咒我早死呀!”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是你先要贡献给医学做临床试验,我只是不好拒绝,勉强收下你的大爱罢了。”
程玉璋是个阳光女孩,削薄的短发让她像个漂亮的男孩子,为人乐观又健谈,开朗的个性如同一颗小太阳,随时在散发光和热。
而沈贝夏是中美混血的南岛姑娘,五官轮廓相当深,不过外表还是偏东方人较多,非常爱哭,而且热情得让人受不了,朋友常笑称她是来者不拒的大火球。
这两人都是杜千桃的高中同学,也曾经相约一同考上医学系,一个主攻外科,一个负责内科,一个朝小儿科出击,三人毕业后到杜家的医院工作,干掉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但是杜千桃的母亲过世后,这个理想成了空谈,三个好姐妹也疏远了一阵,直到上了大学才又在同一学校重聚,再次结为好友。
除了程玉璋真的考上医学系外,沈贝夏以十分差距饮恨,目前是外文系才女,杜千桃则以榜首之姿入了企业管理系,是该系的系花。
“你们口渴了吧?来喝杯凉茶止渴。”柔细的嗓音轻轻召唤。
“没良心,也不想想我对你有多好,居然冷血无情的抛弃我。”害她孤零零的在医学院里孤军奋战,还得面对一群臭男生的嘲笑。
“拜托,你有完没完,都念两年了,你不累呀!”每次一碰面就老调重弹,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程玉璋没好气的一瞪眼。“你们再两年就毕业了,我医学院要读七年耶!剩下的三年谁要陪我熬呀!”
她越想越心酸,眼睛也越瞪越大。
“你还要实习一年。”沈贝夏坏心地提醒她,让她整张脸皱得像苦瓜。
“我恨你们。”全是她们害的,误交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