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间彻,风间……啊!是你呀!你不用过来了,我吃草就饱了,再见……不,是不见。”怎会是他,见鬼了。
叩的一声,手机那头传来断线的嘟嘟声。
“吃草就饱了……”一双深邃的幽瞳瞪着画面转黑的手机,不敢相信她竟敢挂他电话。
本来他还想那擦抢走火的一吻,就当自己被狗咬了,虽然事实上是他咬了人家,所以被甩了一巴掌,他也认了。
可那一句“不见”真的让他发火了,凭她的姿容,任谁看了都觉得那一吻,是他吃亏好不好,结果她那是什么态度,当他妖魔鬼怪,还是穷追不舍的死变态?
哼!她说不见就不见吗?他偏不称她的意。
男人有三难忍,一是被戴绿帽,二是被讥“快”,三是被弃若敝屣。
她刚好犯了第三条,不把他当一回事,在他还对吻她很有感觉时,大伤他男性尊严,追女无往不利的他向来是女人眼中的极品,但她却有如惊弓之鸟避之唯恐不及,他的吻有这么糟吗?
怒火腾腾由胸口烧到脑门,七窍生烟。
“首席,请问你要去哪里,需不需要带个助理?”一名造型师上前一问。
他挥挥手,脸色阴沉,“不用,我去杀人。”
“杀人?”
是的,杀人,那颗可恶的黑色头颅非摘下来不可,她的好运到此为止。
风间彻看似一脸杀气,准备出草,可脚步异常的轻快,嘴角还微微上扬,临走前还不忘带上他的造型工具。
“真是怪了,我的心为什么会跳得这么快?活像在太阳底下跑了一千六百公尺。”
成大字形的丁晓君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腰腹处盖着薄毯,她手心覆在胸口上,感觉比平常快一倍的心跳。
她归咎于太阳太大、阳光太强,懒洋洋的她只想躺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作她的大头梦。
只是一向好眠的她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挣扎在睡与不睡之间。
以前从没这种情形呀!好吃、好睡是她的优点,向来教人羡慕不已。
不过这两、三天,她老是魂不守舍的,仿佛脑子里一下子装进过多外星电波,它当机了,运作功能大不如前。
“哎,我怎会接到他的电话,听他的语气找的人应该不是我……”另一个叫小君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