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自己虔诚地跪在太一的脚前,低头亲吻起了他的脚尖。
他还看见太一伸出手,轻轻抚了一下自己的头。
师父的眼神是那么慈爱、那么温柔,这世上所有的明月清风、湖光山色,都凝于他这一眼。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古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这首诗是李白写的。
桑珠想,李白只是想象了这一幕而已。
可是真正被仙人抚顶的,是我。只是我。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李白是诗仙又如何?
诗仙都只能羡慕我。
“师父,快吃掉我吧。你会变得更加强大。你会所向披靡的!
“我,这里其余所有人,都是你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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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师父,徒儿斗胆说一句,你刚才有一句话说得不对,你成仙之日,并不是你我师徒二人分别之日……反倒是因为你成仙,徒弟才能永远伴你左右!
“师父,吃掉我吧。你吃掉我,我就能成为你的一部分,永永远远地和你在一起!徒儿愿与你永不分离!这是我毕生的心愿!”
“好。你的灵魂会受到庇佑,也会受到我永远的祝愿。”
太一怜悯地看着他,唤了他真正的名字,“丁凡。从现在开始,成为我的一部分吧。
“为师要开始享用你的肉身了。
“心甘情愿的献祭……通过这种献祭所获得的能量,是纯粹的,也是最强大的。谢谢你,我的好徒儿。”
“师父,是我该谢谢你!谢谢你愿意吃掉我!这是我的荣幸!”
桑珠望向太一的眼神虔诚得近乎迷恋。
“徒儿只求你一件事,你先从我的身体开始吃,好不好?别直接咬断我的脖子,别直接杀死我。师父,我想感受你吃掉我的过程。我想感觉你吸我血时、你唇齿间的温度。师父,我不怕痛。”
“好。如你所愿。”
太一这一语毕下后,桑珠的右翅被一口咬下了。
剧痛袭来的那一刻,桑珠觉得很幸福,他想到了初次遇到太一,被他拯救的那一天——
桑珠的本名是丁凡,他的人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平凡。他长相平凡、身材平凡、头脑平凡、家世也平凡。
他读书的时候遭遇过校园暴力,上学放学的时候都低着头走路,不敢看任何人,他怕惹麻烦,也怕别人看着自己嫌烦。
他没考上大学,也实在没有上学的头脑,于是决定做生意,可他试过各种各样的生意,却没有成功过哪怕一次,被街里街坊、家人亲友嘲笑一事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