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一個廚房小丫頭,剛從燒火丫頭升到跑腿雜役,跟在一個採買調料的小主事身邊,細活粗活都得幹,日後最好的前途不過是當個廚娘或採買小管事,而這樣的身份,在侯府的奴僕等級裡,仍然是上不了檯面的。以她的職務,能談到的婚配對象,就是一樣不入流的學徒或跑腿小廝。小芳不會覺得委屈,就像她說的,日子是過出來的,倒也不用去欽羡仰望那些看起來就前程光明、過得風光的人。

只要不用挨餓,其他都不是大問題。小芳一直是這樣想的。

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對那兩名「疑似可能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毫無印象,粗粗打過兩次照面之後,轉頭就忘了人家長怎樣。她很沒心沒肺的想:幹嘛要記住呢?反正到時成親了,總會記住長啥樣啊,現在忘了無妨。

她對管事嬤嬤說明了,那兩個人,她看過了,覺得都不錯。就算哪家對她有意願,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嬤嬤便去向那兩家探口風了。只是,這一探,卻是一個多月了,半點消息也無。可見,人家也正在挑著呢,希望在她這樣的條件基礎上,還能往上選個更有前途的丫頭來配。小芳也明白,對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條件實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職務沒前途、長相平凡。

不過,她不急。婚姻這事兒,不過是搭伙過日子,她本來就沒有抱著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覺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裡,又過了一個月,去吃了幾頓喜酒。那兩家卻一直沒有來消息,看來似乎是沒戲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這回事,她想,她這輩子都不會遇見能讓她想敲悶棍的男人了。既然不會遇見,那麼,獨自一個人也挺好。

正當這樣的想法逐漸在腦海裡生根時,卻沒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悶棍!

那日,她到南街辦事,意外遭遇到搶劫事件──雖然人家搶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發範圍,成了被殃及的池魚,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惡人東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閃遠點都沒有機會,打鬥便開始了。

三個人提刀拿棍的圍著一名揹著包袱的人打了起來,口口聲聲要人將東西留下。那名被搶的人手無寸鐵,被打得節節敗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著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鬥的行列。

小芳還算幸運,躲在角落時,撿到了一根扁擔,正好可以充當兇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惡人沒有發現她之前,便從後面相準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惡人,絲毫力氣也沒留的就用力一揮,當場將那惡漢敲了個不省人事。然後將惡漢手上的刀給拿了過來,丟給被搶的苦主,說道:

「別總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個屁!快來砍回去才是正經!」一邊說還一邊躲著另兩名惡人的棍棒,並不時回敬過去,一敲一個準,揍得剩下的兩名劫匪呼呼叫痛。

結果,待那名苦主提著刀、做好心理準備,決定衝過來加入抗暴行動時,小芳早就將三名惡人給敲昏了──哦,不,應該說,雖然惡人只有三個,但她敲昏的卻是四個人。

小芳覺得自己很冤,當她敲完三名惡人時,發現那個苦主就一直縮在旁邊,讓她一個弱女子獨自面對惡人,心中百般不爽,轉頭就要罵上一頓時,哪裡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棍子撞過來了,然後,竟然就這樣撞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