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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饕家 席绢 1724 字 1个月前

这是一碗很顺口的稀饭,非常纯粹的把米饭与地瓜的特色都呈现出来。吃完后,胃口大开,很想再多吃些什么东西。于是按下通话键,对外

头的助理道:「麻烦帮我叫份三明治。」

「好的。请问要什么口味呢?」助理应道。

怎么问得这么细呢?未免太琐碎了,他不挑的。「都可以。」

「我明白了,马上为您送进去?」

接下来还有好多工作,饿坏了可不好。他是一个在吃上面非常随便的人,一碗稀饭、一个三明治就能将他打发― 至少他是这么深信着的。

阙家人很少吃外食,因为外面的食物总是有太多的调味料,食材又不够新鲜;就算新鲜,在处理上也不够让人安心,总是会产生卫生上的疑虑。可是,最近阙家大少的早餐开始在外面解决。根据司机的说法,大少吃的还不是他惯常会吃的三明治哦,而是再平常不过的地瓜稀饭呢。大少的口味变了,从西式改成中式了。刘总管探听到这个重大消息后,很快的知会厨房,要求厨房替大少调理地瓜稀饭当早餐。

「放心放心,我做的地瓜稀饭当然是天下第一!瞧,日本空运来台的新潟越光米,加上正宗竹山红小甘薯,又甜又好吃,材料好成这样,完全是外面小吃店比不上的。」秋大厨拍着胸脯保证大少爷将会爱死了。

结果,地瓜稀饭端上桌的那天,大少爷果然非常捧场的连吃了二碗,让厨房扬起一片欢呼声,刘管家也放心下来。实在是大少爷最近显得太过消瘦,都是因为三餐都吃得少的关系,如果能多吃一点,大家也就安心了。

可是,后来刘管家从司机那里得知,大少爷仍然前去那家小吃店吃稀饭,不知是何缘故。

「好啦,这阵子谢谢大家的照顾,我们后会有期喽。」奉姁将围裙解下,对李妈以及三兄弟躬身说着。刚好两个星期,她在这里的打工期期满,正是走人时候。

「奉小姐,妳要不要留下来,就别走嘛。妳来了之后,生意变得好好,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不过是地瓜稀饭,大家怎么会抢成那样。所以,奉小姐,妳一定是个很有福气的人,我们的店才会这么生意兴隆。妳就不要走啦,我用多一点的钱请妳留下来当大厨好不好?」李妈已经说过好多次了,就是想留下奉姁这只招财猫,但是,奉姁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李妈,我不用留下来啦,以后只要你们照着我留下来的食谱做,生意应该都会不错才对。还有,煮稀饭真的不可以偷懒,一定要按照我教的步骤做哦,知道吗?」她对三兄弟吩咐着。

「我们知道!一定会照做的!」三人异口同声应道。

这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手上身上都有刺青,头发也染得红红绿绿的,看起来一副古惑仔的模样,理应非常爱玩的年纪,却可以乖乖的待在这一小间店里工作,实在非常难得。这几天的生意兴隆,让他们得到满满的成就感,相信以后会更加投入工作中吧。

「奉小姐,妳觉得我们煮的稀饭已经可以了喔?」今天的稀饭是他们三兄弟煮的哦,奉小姐在一旁提点照看,认为他们做得不错,而且稀饭也卖光光,客人都没说不好吃耶,真棒!大哥得意之余,还是想从奉姁口中得到保证。

奉姁点头:

「已经可以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更好,就看你们的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