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长眼睛吗?这么大个人也看不见!」
陡地,不远处一个大嗓门赫然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那个跑堂端菜的小子,给我站住!」
一句虎吼,吓得附近十来个穿着同样堂倌衣服的身子都停下了脚步,只有一个,仍是从容不追着,一双健臂上捧了约莫八盘菜,却仍是健步如飞,并没没有停步。
「还走?就是在说你!」
是……是在说我吗?
更多的堂倌被骂停,受恶音波及,那些停下来的堂倌手上的菜盘锵锵互击,人人低头反剩该死!是不是前阵子在赌场里欠下了的债,忘了还清?
该停的不停,不该停的全挡在路上,还真是让人火冒三丈。
大嗓门见对方没打算停,一个龙腾虎跃,硬是将熊似的身子跳上桌去,还随手往身旁厨子手上,夺下了一把大菜刀,乒乒乓乓、劈哩啪啦,一路跳桌飞杀过去,但身子太重,轻功又差强人意,凡熊经过处,必定留下桌仰人翻的遗迹。
「别再给我装模作样了,就算你扮作了厨子、扮作了堂倌,抹黑了脸,甚至是化成了灰,老子还是能一眼就瞧出你这『飙风怪盗』来!快把我安塘髦家祖传的『香香夜壶』给我交出来!」
一句「飙风怪盗」传进了那些个坐得远了些,正在准备动箸的江湖儿女耳里。
「飙风怪盗?!飙风怪盗?!他在这儿?」
瞬间人人变容、个个抛箸,一双手赶紧按住自个儿身上自认最要紧的东西。
有的是裤腰上的钱袋,有的是怀中的前朝鼻烟壶,还有些女子,甚至是双臂环胸、眼神戒备,守护着的是身上的肚兜。
如此反应不为了啥,只因那「飙风怪盗」乃名震大江南北、五湖四海的一名神盗。
论起武功,其实这家伙只属中上,但在轻功及妙手神偷这件事上,却是神乎其技到了难以想象,加上他来去如风兼性格浪荡,江湖上虽盛闻其名,但真正见过尊容的「苦主」却是不多,还有,他之所以会被冠上「怪」盗之名,就是因其亦正亦邪的处世态度,行事盗物全凭一时兴起,无理可循,不过有一点却是人人都知晓的,「飙风怪盗」是最恨遭人挑衅的了。
有一回江都刺史放话,说自个儿府上戒备森严、重兵驻防,绝非「飙风怪盗」此类江湖小混混可以来去自如的,是以这种小毛贼,压根入不了他的眼,吓不着他的。
江都刺史会放这话,原是图刺激「飙风怪盗」,才好乘机将这让官府头疼的江湖人物擒着。
他在府里设了重兵,却没想到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刺史府里没动没静,就在江都刺史当对方只是个无胆鼠贼之时,那一夜,刺史府中的宝库被人洗劫一空,连他最疼爱的三姨太最心爱的珍珠锦兜都被偷走了,更玄的是,那件锦兜是穿在三姨太身上的,而睡在三姨太身旁的,正是江都刺史。
换言之,如果「飙风怪盗」图的是刺史和三姨太的人头,那么,就算他们再多长了十颗脑袋也不够他偷。
自此之后,江都刺史打死也不敢再提「飙风怪盗」四个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