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烘烤着大地,纵使艳阳高悬,但在街头闲逛的人们还是非常多,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林立着五花八门的店,虽然垦丁大街上也有这等人潮!可是台北毕竟是台北,感觉特别不一样。
“这女的是怎么了?”星悦对一名站在咖啡店门口,染七彩颜色爆炸头的女生咋舌,她本人就绝无勇气做这等装扮。
“丑人多做怪。”阿锋狠毒的下了句评论,因为男生绝不会喜欢在发型上做怪的女生,起码他个人就不会喜欢。
像星悦那种清清秀秀的直发,染一点颜色无所谓,但烫得卷卷就免谈,他绝不许他的女友头上卷卷。
“可是她穿得好流行。”星悦仍旧眼也不眨的看着那位劲爆女生,层次的搭配法,短纱裙下是七分牛仔裤,连脚指头都有搽金色指甲油哩,脚踝还挂着一大串叮叮当当的脚链,真敢秀。
“流行?”阿锋的眉耸了起来,“你们女生的审美观念真奇怪。”他又加了一句,“不要让我看到你那样穿,不然马上分手。”
星悦对他扮了个鬼脸,嘴唇翘高了。“果然是大魔主,够专制!”
人家她羡慕台北女孩的时髦啊,她的家乡澎湖可没有这种女生,大家都规规矩矩的穿衣服,难得她有心效尤,他却大加挞伐,莫非年纪轻轻的他,骨子里是个老古板?
星悦研判性的斜睨着他。
不对啊,瞧他,还不是要帅的留着庞克头,t恤加牛仔垮裤,还有脖子上那条有锁的银项链,不管怎么看都不比台北的男生逊色……
“哈罗,同学,我是凯莫经纪公司的星探,敝姓夏,你有没有意愿朝娱乐圈发展?我觉得你的外型很适合演偶像剧哦。”星悦一回神,看到一名笑容可掬的男子站在他们
面前,他友好的递出名片。热络的自我介绍。
“星探?你是星探?”星悦眼睛都亮了,她兴奋的扯扯阿锋的臂膀。“喂,他说他是星探耶!”
看阿锋没啥反应,她忍不住扬起了眉毛。
这家伙,被人发掘了,居然还一派无事貌,真会耍酷。
“抱歉,我没有意愿。”他看了星悦一眼。“走吧,茶包。”
见他真的转身就走,星悦连忙对星探抱歉的笑了笑。“对不起哦,我们走了。”
怎么会这样呢?当明星的机会可不是人人都会有的,他好歹也对人家说声谢谢吧?
“你真的一点都不感兴趣吗?”追上阿锋之后,把手插进他臂弯里,她还在徒呼可惜。“听说好多人为了当明星挤破头,还有些少女为了一圆明星梦就对经纪公司献身呢,现在机会来了,你却连考虑也不考虑,白白错失当明星的机会,搞不好你去演偶像剧会比贺军翔还红也说不定……”
听她碎碎念个不停,他停下了脚步。
“我说,茶包——”他直视着她,下巴微扬。“如果你的脑袋再这么不精光,我可不放心把你交给那个什么w集团,让你一个人到美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