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丝绒般的黑幕降下时,他们离开了旧城广常一路上她东摇西晃的走着,嘴里絮絮叨叨说了不少话,但由于酒精作祟,组织能力陡降,她所说的话全是人生中的蒙太奇。
“我喜欢克利斯。”
关于克利斯的长相、身高、学历、嗜好,邂逅与钟情,她一一叙述,然后话锋一转,在突然跳到荷兰的郁金香后,她才又补说克利斯是她的家庭老师,在她刚到美国时,教了她整整两年的英文。
“萝拉是我第一个朋友。”
初到陌生地方,语言不通的她怕得要命,也寂寞得要命,如果不是因为萝拉,她一定撑不下去。
萝拉很善良,也很怕冷,有一个女儿叫珍妮佛……萝拉在她高中毕业那年走了。
萝拉是一只拉不拉多犬……
她一直说个不停,后来倒坐在小巷旁的石阶上连连挥手,“我不行了,头好昏,要休息。”
武焰走过去,看到她失神的眼睛及绯红的双颊,笑了,“叫计程车吧。”
前进五步又退三步,从旧城广场到这里,也差不多走了快一个小时,以她那种没酒量兼没体力的样子,早该累了。
“不要。”何聆歌软弱的抗议,“我已经快吐了,你有事的话先走好了……等等,这里是哪里?”
“新城广场附近。”
一个意外的名词,她皱起双眉,“哪里?”
结论是,武焰背着她往饭店的方向前进,而且还是由她提议的。
“出外靠朋友嘛。”她笑咪咪的说,“四海都是中国人,大家都是自己人,别那么计较。”
美人在背,他自然答应得很爽快。
风情陡变的布拉格夜晚,微风轻拂,她的手紧攀着他的肩膀,继续蒙太奇式的记忆跳跃式话语。
说不累是骗人的,但他也不想将她放下。
两人回到饭店,武焰将她安置在自己的床铺上。
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他当然很想对她怎么样,但站在一个正常人的立场,他实在不想对一个没反应的女人怎么样。
她似乎喜欢侧睡,整个人蜷成一团缩在床缘的角落,很久很久。见她都没动静,他忍不住轻踢了她一下,她轻吟一声,转了个边,还是照样把身体蜷缩成虾米状。
“何聆歌。”他捏她的脸,“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她睡眼惺忪一问。
“武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