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在,就不会。”她嘴角牵动一笑。
“我的小雨涵。”他鼻子一嗅,迷人的茉莉体香泌入心田,她的长发轻轻骚动着他敏感的神经部位。
他顿时觉得一股满足。
“你的秀发柔黑亮丽,真的好美!”他赞扬。
“是吗?”她握住他黑粗厚重的大手。“记不记得,我头发曾经被火烧得焦黄?
她回想过去,有宋耀陪伴她的那段青涩岁月……
※※※
时间,是民国七十年。
那年,宋耀正从警官学校毕业。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璀璨光明的岁月。他以每科平均九十八分的成续光荣毕业,然后被分发到全台北犯罪率最高的中山区。
他为人耿直,尽责认真,常常日以继夜,公而忘私地打击犯罪,堪称是一名正义公仆。
这天他连夜值巡市区,凌晨才回到警局。
他已累得半死,没想到,局里事态更加严重。部属们个个挂彩,办公室内也搞得乱七八糟。
“发生什么事?”他厉言道。
“宋警官,我们——”一位警察指着趴在宋耀椅上睡着了的一名小“男”孩,苦着脸说。
宋耀靠近一看,大声怒斥:“你们怎么能用手拷拷住他?太无人道了。”
“没有办法呀!她像疯了似的,见人就咬,见物就砸,只好……”
“他怎么会来这里?他是谁?把他的基本资料给我!”宋耀命令道。
““她”犯罪了。”
“他”?这么小能犯什么罪?”
“放火烧家。”一位警察报告。“她的继父控告她放火烧了弹簧床,她们家是木造屋,所以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她继父甚至因而烧伤了脸呢!”
宋耀凝着眉,“直觉”判定事情绝没这么单纯。
他拿起犯罪资料簿,快速翻阅——梦雨涵,六十一年次……
梦雨涵!
“很女性化的名字。”
“她是女生啊!”
“女生?”他再次低头看向性别栏——女……
“看不出来她是女孩。”他偏头一瞧,她的头发极短而焦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