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慢点,空腹太久一下吃太快对身体不好。”她温柔地提醒着。

宇勋接过碗,抬眸看她一眼。方才他递空碗很顺手,才想起她并非他的佣人,实在没义务帮他盛饭,没想到她却自然地替他服务。

扒完第二碗稀饭,肚子还是完全没有一点饱足感,才要再递上空碗,想了想,他自己动手拿大汤匙舀了一碗。

直到吃完第四碗稀饭,他才放下碗筷,可不是饱了、撑了,而是腻了。

“谢谢。”他站起身,拍拍屁股想走人,想去餐厅吃山珍海味、牛排羊排,他突然好怀念肉的味道。

“等一下。”季雨洁叫住了他。

吃完就走人未免太没礼貌,宇勋回头看她,这才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一时被脑中浮现的红酒炖牛肉、蒜烤羊小排所吸引,忘了该先跟救命恩人问明身分,日后好登门道谢。

季雨洁并非因他吃完就走而不悦,只是有些不放心他的状况。不过他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那个……虽然纽约工作不好找,但当流浪汉不太好,你应该积极乐观些,不管发生什么事,千万不要自暴自弃。”莫名地,她竟对他谆谆教诲了起来。

“嗄?”宇勋先是瞠眸一愣,然后道:“我不是流浪汉。”

想他堂堂宇家少爷怎么会被当成流浪汉?

好吧!也许他昨晚裹着破毛毯、盖着旧报纸,躺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早上又向她伸手要早餐,完全符合了流浪汉的条件。但撇开那遮盖在身上伪装的道具,此刻的他到底哪一点像流浪汉?

他身上穿的毛衣、牛仔裤可全是英国名牌,但显然她对名牌完全不了解。

“你是不是一时失业或离家出走?昨天应该是第一次夜宿公园,可是马上就发烧感冒了,可见你不适合流浪汉这个职业。

“身体如果康复了就静下心来好好想未来的路,别再睡公园了。”季雨洁没料到自己竟会对一个陌生人说教,她是第一次这么鸡婆。

“我不是失业也没离家出走,昨晚是……”宇勋顿了下,看着一双清澈的眼眸注视着他,透露着关怀之情,他一时竟说不出自己跟友人狂欢打赌的幼稚行径。“咳!”他只能先轻咳一声。

“那你为什么会睡在公园?”她连忙倒了一杯温开水,上前递给他。

他的声音没有清晨乍听到时那般粗嗄低沉,却仍显得沙哑,显然是感冒所致。

宇勋接过水杯,诧异她的体贴温柔,不禁问出先前想问的话。

“妳为什么会带我来妳的住处?”他怎么想都觉得太不合理,何况她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分。

“呃,因为……去医院很贵。”季雨洁轻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