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吃路边摊了,自从被前男友限制后,她几乎是下意识地不再碰这些东西,但现在他的邀请,却让她按捺不住地想吃。

“还是你不喜欢?”看她没动手,庞仁修又问。“如果你不喜欢围游会里的小吃,我可以带你去会馆餐厅吃好料的。”

“喔,不用了啦。”她不再坚持,接过盘子,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

“好吃吗?”他笑问。

平常看她秀秀气气的,吃起东西倒是不拖泥带水,一口接一口,让普通的臭豆腐仿佛是人间美味,异常可口。

平常专吃高级餐厅里的美食佳肴,但他一看见她毫不排斥路边摊的小吃,心窝突然涌进难以言喻的满足和愉悦。

“嗯。”她点头,腮帮子鼓鼓的。

“我也吃看看。”他如法炮制,张大嘴塞进一块臭豆腐,用力一咬。“哇~~好烫!”他立刻被臭豆腐的汁烫到了嘴,不顾形象地张口呼出热气。

“呵呵……”他的模样滑稽有趣,让她忍不住轻笑了起来。

第一次在那么近距离看他,发现他不但长得很俊美,穿着品味也不俗,还有一种亲和的贵公子气息。

风度翩然、温柔又有女人缘的他,虽然痞了点,但是比起以前的男朋友干涉她的工作、交友,也不准她吃路边摊,嫌不卫生、没营养,他倒是好相处许多。

咦!怎么搞的?!才跟他吃个臭豆腐,她居然就把他拿来和前男友比较了。

庞仁修看她笑,也忘记嘴被烫了,跟着牵起笑容。

比起他认识的女孩,她的笑容真实不造作,也没有千金小姐的傲态和讲究,只有心满意足的快乐,轻而易举地占领他的心。

她外表看起来是个气质美女,但却偶尔会流露小女生的娇态,保有温驯的本质,教人舍不得移开眼睛。

这种感觉不但卸除了彼此的隔阂,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boss!”这时,身穿套装的秘书李依珊突然十万火急地冲到他身边,低声说着。“一位金小姐说要过来找你……”

boss?!龚绮华诧异地盯着他,她没听错吧!他不是负责活动的职员吗?

“金小姐?!”庞仁修一听到这个名字,嘴里咬到一半的臭豆腐顿时掉了出来,脸色发青,慌张不安,好像听到恐怖分子要来突击似的,恨不得遁地而逃。“跟她说我不在。”

“可是她已经来了。”李依珊根本来不及挡。“她说冲着你的面子,要响应这次保护动物的义毕,捐出五十万。”

“这……”他一听到金刚,不,是金蓓蓓冲着他来,一张俊脸慌得青笋笋,赶紧搁下手中的臭豆腐。“好吧,我知道了。”

“欸……”李依珊一走,龚绮华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是这里的老板?”

“呃……是啊。”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个会馆经营两年,不过设备一应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