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宝宝说一个好消息,爹地公司的亚洲据点选定在台湾了,到时候我们就能常常回去看外公外婆。

叩、叩、叩、叩、叩……

你问那是什么声音?

你爹地正在亲手为你做婴儿床呀!妈咪和你现在正在坐的秋千,也是他亲手做的唷,他的手工真的很不错,难怪能亲自督导旗下的员工。

妈咪以前误会他了,他不全都是用狼爪雕刻手工家具,他说人类发明的工具还挺好用的,偶尔在雕修细节的时候才会用狼爪。

可是因为妈咪怀了你,外婆说家里不能动刀子、动钻子的,不然会吓到胎神,所以你的婴儿床,都是你爹地自己动「爪」做的喔!

对了警告你,以後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不可以学你爹地一样,欺负人家。

「又在说故事了?」你爹地走过来了,一身臭汗呢。

「实施胎教呀。辛苦你了,果汁给你。晚餐想吃什么?」

「冰箱有什么就吃什么。」嘻,只要是妈咪煮的,你爹地来者不拒。

「好,我去看看……唔……」

「乐乐,你怎么了?是不是肚子痛,很痛吗?」

「宝宝……好像要……」

「预产期不是还有三个星期才到?」

「……」

「我送你去医院!」附注:是狼族医院。

「你全身都是汗,别碰我。恶,我好想吐……」

「我去洗澡!」嘿,你爹地还真的冲进屋,洗澡去了?!

虽然我也有点错愕,不过全世界敢耍著大野狼玩的,就只有你妈咪我这个小红帽啦,哈哈哈—

三分钟後。

南敬霆顶著湿淋淋的头发匆忙回到院子,看见娇妻悠哉坐在秋千上轻荡、喝果汁,恍然顿悟他又上当了,尤其愈接近娇妻的预产期,她的捉弄,他没有一次不上当。

「真的没事?」他不放心地问。

「老婆要分娩了,你还有闲工夫先洗澡,真服了你耶!」真好骗。

「没事就好。」看她小脸痛得皱成一团,他紧张得心脏都差点停了。

乐乐得逞一笑,小手拄著沉重的腰杆从秋千上站起来。一旁的南敬霆立刻贴心地接过她手中的玻璃杯,小心搀扶著大腹便便的娇妻进屋。

「你的身体和衣服都是湿的。」她皱了皱眉。

「还不是为了你!」

「好啦,下次不捉弄你了,快擦乾,免得感冒。」

一眨眼的工夫,南敬霆便兽化成狼形,棕黑色的大野狼钻出衣物,甩乾全身湿漉漉的毛皮。

「呵呵,你身上的水喷到我了啦——」突然乐乐的笑声倏止,小脸陡地刷白,一手摸著墙壁,一手抱著肚子,状似痛苦。

大野狼待在原地观望,不想五分钟内连上两次当。

「唔,好痛……」乐乐痛得跪到地上去了。

演技不错。

「啊……不行,肚子好痛……是真的……」她频频喘息,以医师教过的方式度过这一波的阵痛。

南敬霆见状,一瞬间又化为人形,阳刚俊脸写满焦急,手忙脚乱捡起地上的衣物穿回身上。

「乐乐,忍耐一下,我很快就好!」

「大野狼,你可恶啦!」他x的!她都要分娩了,老公居然还忙著穿衣服,一紧张还穿不好裤子!啊——她好痛啊——

爹地妈咪,我要来报到了,不好意思咧,全世界敢耍著大野狼和小红帽玩的,就只有你们的儿子我这只恶魔小狼啦!

哇哈哈哈哈!

——全书完

◎编注:

1想知道东方御野和沙莎莎的曲折寻爱故事吗?请看花裙子306【狼来了之一】——不准狼吞虎咽!

2想看风巽和沈娃娃的追爱过程吗?请看花裙子314【狼来了之二】——不甩如意郎君!

后记

大野狼与小红帽的幸福和解◎纪珞

大家展书悦0

依旧很高兴能和各位在後记见面。

这本稿子,纪珞完成得很准时(意同於准时交稿),除了中间某些部分加加减减有—个多礼拜的卡稿外,其他的部分写得还算顺利,也写得满过瘾的,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重点是,在我家编编和印务大哥苦苦哀号的催促下,我自己也哀号著於承诺的时间内交稿,还挺有成就感的。

嗯,可能会有人发现以上文意的矛盾之处——

纪小作者明明准时交稿,可是编编和纪小作者都在哀号?

没错哩(眼眶含泪)。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交稿日的几天後,稿宝宝就要进印刷厂了?!(编编,这算商业机密吗?不是喔,那我想记录在後记中,日後可以拿出来回味一下,小作者曾经历过这么猛的交稿经验。)

(编编:这样就算猛?那你还没见识过更……算了,当编编没说。)

紧张紧张紧张,刺激刺激刺激,这意味著小作者连偷懒、出包、卡稿、胡言乱语、逻辑出现障碍的机会都不可以有。

编编啊,你们会不会对我太有信心了……(三条黑线)

(编编:这表示编编对自己也要很有信心啊……)

不过好里家在,总算顺利把大野狼与小红帽拖出去斩首——呃,不是啦,是总算顺利让大野狼和小红帽在小作者的笔下,有个圆满幸福的结局了,跟编编一起跳大腿舞庆祝!

交稿当天晚上,也就是写这篇後记的前一晚,我因为急性肠胃炎痛得发抖冒冷汗倒在地上,到医院挂急诊。在急诊室打针观察时,脑海中想到的竟是——好险已经交稿了,只剩後记,又是一个好里家在。

《不该引狼入室》延续本系列前两本书,故事风格较为轻松,而且前四章算是青春校园喜剧吧(?)。这类题材我之前没有写过,第一次尝试,希望读者大人也会喜欢。

至少我家编编在看过前半本初稿後,告诉我说看过的编编们都说好看,我怀疑是坏坏的大野狼对了编编们的重口味,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其实跟青春校园—点关系也没有。(笑)

在此感谢编编们的捧场,让小作者有信心与动力完成後半本稿子。

在「狼来了」系列第一本《不准狼吞虎咽》的後记中,我曾提到会有这个系列的发想,是因为被狼亦正亦邪的气质吸引,和对男主角的无耻垂涎。

我承认,系列第—、二两本的大野狼不知道为什么都很正派,所以下定决心让第三只狼坏—点。但写完之後赫然发觉,这只大野狼好像也没有多邪恶,又是专情狼—只……

那么,第四只大野狼呢?

没错,就是那位个性冷冰冰的凌彻。

先卖个关子,等你们看到书的时候就会知道了。

(编编:根本是纪小珞还没想到吧……)

另外,小作者不藏私,在【狼来了之一】《不准狼吞虎咽》一书中,把男主角变成狼形最大的功能揭露出来;在【狼来了之二】《不甩如意狼君》一书中,把男主角能与动物沟通的特异功能揭露出来;在这本【狼来了之三】《不该引狼入室》中,把男主角锐利狼爪最大的「用途」揭露出来。

那么,【狼来了之四】的男主角呢?

没错,就是那位个性冷冰冰的凌彻。

先卖个关子,等你们看到书的时候就会知道了。

(编编:纪小珞根本也还没想到吧……)

宝贝肠胃又有点在绞痛了。

後记就到这边打住,谢谢收看。

咱们【狼来了之四】再见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籍介绍:

凌彻虽为下一任狼王继承人,却对王位毫不恋栈。

他接下这任务的唯一条件就是──让他得回人生自由,

不用整天被族中长老碎碎念到耳朵长茧、耳油狂流!

而且他最讨厌没挑战性的对手了,那个外表娴静的女孩,

最好不要让他觉得无聊,否则别怪他伸出“狼爪”……

身为身价上千亿的四方集团总裁之女,央筱筱应是幸福的,

但她从小就知道,衣食富裕的代价,就是自己的“自由”。

她念父母安排的学校、也即将嫁给父母挑选指定的人,

上天却让那男人闯进她生命中──带著无比狂狷的气势,

轻轻松松就击溃她看似坚固、其实根本不堪一击的心防。

而他却在得到她的心后告诉她,这只是场“狩猎”游戏?!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楔子

一个被遗忘的远古时代故事,它是这么说的……

在尚未有武器发明的时代,地球上的各个人种部落均和平相处,包括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兽人种族。

然而,人类文明的发达,造就人类自我为尊的骄矜自大,自称万物之灵,并视拥有改变外型本能的兽人为灾祸与邪恶的来源。

人类与兽人之间的战争至此展开。

甚至有一群人类,自命为“猎人”,对人类以外的兽人展开大肆杀戮。

敌不过猎人制造的武器、陷阱、毒害,兽人各族几乎被猎人消灭殆尽,在那场暗无天日的残酷战争中存活下来的,唯有狼族人。

狼族人靠着顽强的野性、忠诚的灵性、以及敏捷的思维,保留了自己的物种,却也展开了和人类之间的对立宿命。

他们很清楚,兽人在这个世界上已不再有光明正大的生存空间,于是他们选择让自己与人类不同的变异体质成为秘密,以躲避猎人的追杀。

几百万年以后,远古时期那场呈现了人类黑暗面的血淋淋战争,早已被自命不凡的人类彻底从脑海剔除。

因为人类无法容忍自身的污点被广为铭记、流传,所以他们选择遗忘,遗忘了自己的残酷,也遗忘了那些受尽他们残酷对待的兽人。

但,遗忘,并不代表不曾发生过,也不代表不存在。

猎人一族与狼族人的敌对宿命,延续至今……

正文 第一章

密闭的偌大会议厅中,一名年逾古稀的老者坐在椅上,他面前立着一个峻酷挺拔的年轻男子。

“根据调查,沉寂了几个世纪的‘猎人’,近来开始蠢蠢欲动。资料上这个男人是‘猎人’的族裔,似乎正在暗中筹画着某种对狼族不利的计画,至于是什么计画,我们握有的情报尚不明确。”

发言的是那名白发灰眸的老者,身穿绣有特殊狼形图腾的灰袍,瞳心散发着沉稳与睿智,气势威严慑人,看起来仿佛古希腊时代的圣哲,对正在翻阅报告书的男子大致说明。

半晌后,打从进会议厅起都还未开口的男子说话了,不过,连正眼也没抬。

“这就是交换条件?”即使是问句,他的语气一样波澜不兴,冷冷淡淡的。

老者轻抿一记无奈却宠溺的微笑,颔首。“没错,只要任务成功,我与其他长老会答应你的要求。”

“你们都认同了?”凌彻深敛无波的黑眸,扫向会议厅前方的灰色布幕,沉冷的语气饱含了“不要让我问第二遍”的警告。

布幕的左右两边,登时从后方探出八颗老人的头颅。

这八个也是身穿灰袍的男人,都是年过耳顺的老者,八个人加起来超过五、六百岁,他们每个人都用双手捂着脸,点头如捣蒜,对凌彻的问话丝毫不敢怠慢。

由于这些狼族长老们,先前为了说服凌彻继任“狼王”,三番两次前去游说,天天“骚扰”凌彻。向来连火也懒得发的凌彻不堪其扰,难得地撂下狠话——要是再让他看见他们的脸,他就自尽给他们看!

万万使不得呀!

凌彻可是现任狼王之孙、下一任狼王的继承人,可容不得有丝毫闪失。

没办法,他们在他面前只好一个个遮住脸,来个避不见“面”。

“不过在你决定接受任务与否前,长老有个附带条件,你先听听。”灰眸老者道。

凌彻没有答腔,一名老人捂着脸代表开口:“据我们所知,央为诚及他的亲信部属对旁人的戒心都相当重,恐怕不容易直接从他们探知猎人的计画。他有个疼爱的独生女,他的部属对那女孩也许比较没有心防。我们一致认为,透过那女孩取得猎人的机密,较为可行。”

“要我去接近一个女人?”一记不耐的森然冷眼,扫过一干捂着脸的老人,老人们连忙左躲右闪,躲回布幕后方。

“长老们是为你好,这是将任务危险性减到最低的办法。彻,你应该明白这个任务的危险性吧?”灰眸老者若有所思的目光定在面前的男子身上,老迈却仍不失威凛桀傲的五官与轮廓,在年轻时,倒与对方有几分相似。

与人类敌对,是狼族人也不愿看见的事。

在时间的洪流下,人类确实遗忘了兽人,但狼族人与猎人之间的战争,在几个世纪前仍旧在光明的背后持续着。

千年前,猎人出了个反对宿命杀戮的领导者,禁止族人对狼族的追踪、杀戮;而今,有个猎人族裔似乎想违反祖先的禁令,正以强而有力的金钱后盾,暗中在世界各地察访狼族人的踪迹。

狼族人警觉性高,亦不轻易对外人泄露身分的秘密,因此猎人的举动目前尚不至于对狼族人构成威胁。不过,狼族能在远古时代的那场血腥杀戮中幸存,就是由于拥有强烈的危机意识。

狼,聪明、敏锐、狠绝,懂得反噬与它们作对的敌人,只要敌人稍有一丁点对它们不利的动静,就别怪它们先下手为强。

不过,敌人终究是敌人,面对敌人没有不危险的道理。

凌彻的视线回到手中的报告书,在捕捉到照片内一名笑得拘谨娴雅的年轻女子时,精锐的黑眸微微眯起,修长的指尖,缓缓抚摸过女子白皙无瑕的丽容。

好,既然这是老头子们的附带条件,他会从这个看起来纯洁无垢的温室小花下手。

她,将是他这场狩猎游戏中的鲜美猎物!

“任务,我接。”凌彻允诺。

“少狼主,看您需要多少人手,我们会从旁协——”布幕后,又一名老人捂着脸探出头出声,还没说完就被凌彻打断。

“不需要,我一个人就够了。”凌彻面不改色,淡漠说道,刚坚如铁的眼神迎视老者。

爷孙间无须言语的默契,让老者清楚领会孙子无声的要求。

彻这个孩子,就是太明白任务的危险性,所以宁愿自己动手,也绝不让族人涉险,他透过眼神告诉他——别让族人知道这件事,尤其是他的朋友。

“我明白了。彻,凡事小心。”老者也向他允诺,身为保护族人的狼王亦身为凌彻的祖父,他正色叮嘱道。“还有,尽量避免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不求完全,但求尽量。

凌彻轻哼一声,表示听进去了,便掉头离开会议厅。

八个缩在布幕后的狼族长老,从指缝间看到凌彻走后,纷纷松了一口气,才各自回到位子坐下喝喝水、压压惊,感觉原本寒气逼人的会议厅总算暖和了起来。

“狼王,拿这个任务与少狼主条件交换,妥当吗?”长老之一忧心地开口。

若是凌彻真的取得猎人的机密档案,他们不就得一致认同凌彻放弃继任狼王的要求?那么,下一任狼王该由谁来担当?而且,这项任务的危险性太高了,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被猎人盯住、落入猎人手中,实在不应该让少狼主冒险。

“如果任务太无聊,他根本不屑一顾,难道要我看着他自尽给你们看?”狼王没好气道。

他这个孙子性情太淡漠,没有一件事能让他全心投入,淡漠到他有时都以为他是个无心之人,就算在欧洲创立了一间前景看好的手工家具公司“沃尔夫”,也仅是靠着头脑,而不是用“心”在做,届时若真继任了狼王,付出的也不过是脑袋而已,这并非他乐见的事。

他相信,要让彻找到愿意用心以对的人事物,就该给他自由,而不是将他绑在狼王之位上。狼王继任者的选择权不单在他手中,还必须有长老们的认定,只要彻达成使命,长老们看在他立了大功的份上,就会愿意妥协,答应他拒绝接任狼王的小小要求。

所以彻自己应该明白,这趟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你们还是准备在年轻一辈的孩子中,遴选个能胜任的人才吧!”狼王笑得自信,一脚把头疼的事踢给和他一般高龄的老人家。

“唉……”八个老人家一致叹气。

这对老爱把难题踢给他们的祖孙,一样难搞啦!

叹完气,老人家马上又七嘴八舌起来——

“我觉得东方御野是个不错的人才,虽然沉默寡言了点,不过我欣赏这男人,沉稳、内敛、又实在!”

“你老糊涂了呀!狼后必须是狼族人。东方那小子已经结婚了,而且还娶了个人类女子。想当初,那小子打不开心结去爱他老婆时,我还劝他放下心结、勇敢去爱,劝了好久咧!”

“对,我也记得。”

“那么,你们觉得风巽怎么样?”

“他生在日本最大的黑道世家,不愿继承母方家族事业,宁可窝到一座小岛东岸当个与世无争、与小动物为伍的兽医,你想他会愿意接任狼王吗!”

“风巽为人虽然亲切善良,不过我听说,他满脸和善微笑在他外公面前撂话,说只要打得过他,他再考虑继承家族事业的事。不过,至今他仍窝在小岛东岸,过着淡泊逍遥的日子。看来他外公派去‘游说’的人,都无功而返。”

“我们光捡个东西,不小心都会闪到腰,怎么可能打得过年轻小伙子!”

“不然,与少狼主合伙成立‘沃尔夫’的南敬霆?”

“别指望那小子了。他早在八年前就扬言要娶一个人类小红帽为妻,族内好多芳心暗许的女孩儿都心碎了,我可爱的小孙女也是其中之一,呜。”

“小红帽?什么跟什么呀?又不是童话故事,有女人叫这种名字吗?”

“还是情人间某种恶心的匿称?”

“大概是吧,年轻人总爱弄些有的没有的名堂,把明明很简单的事情搞得很复杂……”

法国·巴黎歌剧院(l''opera de paris)

在欧洲领有重要艺术指标的歌剧院之一,十九世纪中,由建筑师卡贺涅集合拿破仑三世之前所有的建筑式样,设计出折衷后的典型第二帝国式壮观建筑物,无论是浮雕、壁画都令人叹为观止。全院可容纳二千多名观众,还设有芭蕾舞学校及图书馆,萦绕着浓厚的艺术人文气息。

此地亦是巴黎著名的观光景点,不时可见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驻足参观、拍照留念。

“小姐,你看完歌剧后,就要回到原地来,我会在这里等你,然后再一起叫车回饭店。”歌剧院大门口外,一个五十开外、东方脸孔的胖妇人,正殷切地叮嘱面前一名年轻女子。

“我知道。”年轻女子轻点螓首,精致无瑕的芙颜挂着腼腆温婉的浅笑。

她身材纤瘦匀称,在胖妇人身边更显纤细娇小,一看就惹人怜爱,是东方古典美人的典型。但由于拥有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让她精雕细琢的五官又比纯正的东方人更为立体。

加上她如瀑的波浪长发柔软飘逸,肌肤白净剔透,明眸皓齿,气质柔雅,一身细肩带的白色雪纺纱及膝洋装,外罩同款同色的小外套,纯洁雅致得宛如坠入凡尘的天使,连经过的男女老幼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小姐,你千万别乱跑喔!”妇人又嘱咐道。

“我知道。”

“小姐,歌剧的门票,你带了没?”

“带了。”

“小姐,你要当心安全,别理陌生人搭讪。”

她们逛了一整天的巴黎市区,她家小姐让外国男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无论到哪都招惹来一堆别有用心的苍蝇蜜蜂,好险有她在场,只要胖胖的身躯往小姐面前一挡,那些还算有风度的男人就会立刻放弃。

可是,如果她不在小姐身边、又有不识相的男人想对小姐来硬的话……

妇人愈想愈不放心。“不行,我还是陪小姐进去好了!”

“江妈,在歌剧院里打瞌睡,是很不礼貌的事情唷。”央筱筱微笑提醒。

“欸……”妇人窘笑了下。老实说,她只看得懂歌仔戏啦,那种把嗓子吊得老高的“外国歌仔戏”,她听都听不懂,漫长的三个小时只剩打瞌睡能做了。

“而且,江妈陪我逛了一整天,你自己都没有好好采购什么。这附近有不少百货公司,还有香水、衣服、皮包、化妆品的精品店,你可以利用这个空档去逛逛。后天就要回台湾了,你不是很想买些礼物回去送给亲人吗?”

她今天挑选的景点不是名胜古迹、就是博物馆,对于爱热闹的管家江妈来说,一定觉得枯燥乏味吧?

“呃,是呀。”小姐的提议她是很心动啦,但是……

“不必担心我,歌剧院里有安全人员,我的座位又在特等席,不会有事的。”

“这样……”妇人在心中欲望的催促以及央筱筱的保证下,妥协了。“好吧,小姐,那你要记得——”

“是,我都记得。”央筱筱点头苦笑,阻止管家的唠叨。“看完歌剧就要回原地,千万别乱跑,当心安全,别理会陌生人的搭讪。江妈,你放心去逛街吧!”

“小姐,你真是个善良体贴的好女孩,江妈好舍不得你嫁到美国……”胖妇人握住了筱筱的手,眼眶微微湿润。

“江妈……”央筱筱未变的笑容里,多了一抹离情的苦涩。“我们还是可以常常联络呀。快去吧,别浪费时间了,你只有三个小时。”

“好。”妇人擦掉眼泪。哎呀,小姐再过两个月就要出嫁了,况且小姐嫁的对象是年轻有为、成熟稳重的商业钜子,这桩婚事郎才女貌,是天大的喜事,她怎么可以哭呢,真是的!

央筱筱目送管家离去后,转身走进歌剧院,一面从淑女提包里掏出门票,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落入暗处一双心怀不轨的眸子中,成了待宰的小羔羊。

奇怪?门票呢?怎么找不到?

央筱筱顿下脚步,仔细低头翻找自己的包包。

突然,迎面有个人高马大的棕发外国人,不小心擦身撞到她的肩膀。对方以法文向她说了句抱歉后便匆匆离开,她没有多想,又低下头找着门票。

找不到。

她索性放弃寻找,虽然门票是她远在美国的未婚夫送给她的限量特等席票证,反正歌剧也不是非看不可。

这趟巴黎之行,其实主要目的并非旅游。

三个月前,父亲特地以高价请来法国知名婚纱设计师,到台湾替她量身订作婚纱。婚纱大致完成了,因此母亲陪她专程来试婚纱,约好明天与设计师见面,确认最后需要修改的部分,等婚纱一切完工,就会由专人空运到纽约,让她于结婚当天穿上,成为最令人称羡的美丽新娘。

与她订婚三年的未婚夫唐惇,知道她要来法国试婚纱,因公事在伦敦短暂停留时,特地抽空飞来巴黎,陪她到处游览待了一天,原本预定了门票邀请她与母亲今晚一起观赏歌剧,昨晚因为另有要事,先返回伦敦。

而母亲预定了购物的行程,所以只剩她一人有空。管家江妈虽然陪同她前来歌剧院,但江妈对歌剧没有兴趣,她也不好勉强人家一起进去看。

“这是你的钱包吗?”

一道低沉醇朗的男性嗓音在央筱筱头顶响起。

她反射性抬起小脸,正巧对上一双轻逸笑意的深邃黑眸,她的心儿陡地跳漏一拍——

这是一张极为好看的东方脸孔,宛如出自上帝的巧手,精心打造出能掳获众人目光的俊魅容颜,衬上高大挺拔的出色身型,那尊贵的气势、那桀傲的气宇,就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般不容忽视,卓然而慑人!

“不是你的钱包?”

字正腔圆的英文再度响起,男人又问,浓黑的剑眉莞尔微挑,似乎对别人初次见到他的惊为天人早就习以为常,还干脆咧开嘴角,在小美人面前笑得自信、笑得魅惑。

央筱筱蓦然理解令她心口失去常序的最大原因,是什么——

他薄削唇瓣抿扬的笑意,带着某种邪肆、狂恣的味道。

而他的眼神,也大方透露了对她的美丽的纯男性欣赏,徐缓地、专注地、像是没有遗漏她的任何一吋,将她从头到脚仔细看过一遍。

她二十四年来谨守规范的单纯生活中,从来没有遇过这种毫不掩饰放肆目光的男人。她的脑海渐渐浮现某个模糊的念头,在尚未厘清那个念头前,本能的警觉,已经教她要远离这个男人!

“不是……”她的钱包怎么可能在他手中!

央筱筱连忙以英文否认,连看也没看他手中的东西,转身迈开仓促的步伐,小跑步离开歌剧院。

男人的目光紧锁着她仓皇逃逸的背影,嘴角仍旧上扬,而眼底的笑意则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轻蔑,以及势在必得的宣示。

一段名为“狩猎”的序曲,正式揭开。

正文 第二章

央筱筱在大街上快步走着,尽可能远离了歌剧院,远离了那个让她无端心慌的陌生男人。

夜晚的巴黎市区,浪漫多情依旧,但比起白昼时的雄浑优美,是全然不同的华丽美感。浏览着充满异国风情的街景,她纷乱的心跳,总算逐渐沉淀下来。

沿途经过几处露天咖啡座,香醇的咖啡味道飘散在空气中,沁人心脾……

央筱筱忽然羡慕起那些啜饮着咖啡、悠闲谈笑或静静沉思的人们,想起自己这趟法国之行,似乎尚未自己一个人好好坐下来,品尝一杯道地的巴黎滋味。

她出门在外,身旁多半有熟人陪,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地,那更不用说,不是有未婚夫唐惇或母亲的陪伴,就是有管家、仆人的跟随。

她并不觉得自由受到拘束,因为她了解他们的出发点是关心她、保护她。

她的父亲央为诚,是华人世界中有名的金融大亨。

身为身价上千亿的“四方集团”总裁之女,势必会得到些旁人所心羡向往的什么,也势必得牺牲些旁人所轻易就能拥有的什么,关于这点,她念小学的时候就懂了。双亲疼爱她,所以他们希望她怎么做、做到什么,她都不会有异议。

只不过,当难得的“孤单”陪伴着她的时候,她竟然有种“自己竟如此熟悉孤单”的感觉。原来,尽管有人陪,她的心一直都是孤单的……

怎么会呢?

央筱筱哂然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念头傻得可笑。

她一直过得很幸福,怎么可以怀疑这一点呢!

别想些有的没有的了!

为了打发接下来三个小时的时间,也为了避免陌生人不必要的搭讪,央筱筱放弃独自一人坐在露天咖啡座,走向一间布置得温馨雅致的咖啡馆。

一进咖啡馆,扑鼻而来的咖啡香味,顿时让她精神百倍。

她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这样一来,同样能看到醉人的街景与形形色色的路人。向亲切的侍者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后,她开始浏览着窗外的人、事、物。

她看到一个吹着萨克斯风的街头艺人,他放在脚边的琴盒内,趴了一只正在打盹的胖花猫,每当有路人投以赞美的鼓掌或将小费放入琴盒,掌声及钱币撞击的声音,总会令胖花猫倏然睁开圆眼,可是过了不久又昏昏欲睡打盹去。可爱的是它一点被打扰的怒气都没有,也不想另找去处安眠,仿佛每回醒来都在告诉主人:你演奏得很好,我有在听,我没有睡着喔……

呵。

央筱筱觉得有趣,小手掩起嘴儿,笑了开来。

“你连开怀一笑,都这么矜持?”教养当真如资料所写的那么好?

闻声,央筱筱诧愕地将视线拉回室内,防备的清澈眸光,落在迳自与她同桌、大剌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

又是他!

他居然跟踪她?!

他依然笑着,而且笑中饱含了玩味与透彻,一种令她无端紧张的笑意。

“抱歉,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虽然好心情都被他破坏光了,但从小所受的根深蒂固的良好教养,让央筱筱纵使轻恼,也没有表现出不悦的脸色。

她拿着提包,起身就要离席——既然他喜欢这个位子,她就让给他。

男人饶富兴味地一笑。

“是真的听不懂,还是故意装不懂?你没注意到吗,我刚才和现在说的都是中文。”而她,也下意识用中文回答了。

央筱筱微微一僵,不作任何回应,笔直走向柜台付账。

在这陌生的国度里,遇见这个陌生的无聊男子,对她的人生没有任何影响,她的修养与礼貌可以不必浪费在这种人身上!

“你要走了吗?”料准她不会回答他,他对着她纤细窈窕的背影,气定神闲续道:“你的钱包不见了,要怎么付账?”

正要掏出钱包付账的央筱筱,在提包里里外外都找不到她的钱包时,骤然意识到身后那道低沉嗓音所说的话——应验了!

她猛地转过身,目光对上那双似笑非笑的狭长黑眸。

她紧张地跑回刚才坐的位子,在桌面、桌底、地上、椅子下,到处搜寻钱包的踪影。

“找不到你的钱包吗?没关系,我已经替你付了。”男人悠哉地,喝了一口服务生送到他面前的黑咖啡。

“你怎么知道我的钱包不见了?”

话甫落,央筱筱便看着他从黑色风衣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精巧的贝壳造型拼布小钱包。她对这个钱包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是由她亲手缝制,上头还绣了自己的英文名字——伊莉莎白。

“我的钱包怎么会在你手上?是你拿走的?”她惊讶地问。

“我没有碰到你的身体,如果扒手是我,我也要为自己的特异功能喝采了。”

他的调侃,激起某个残留在央筱筱脑海中的印象……

是那个棕发的外国男人!

那个人在撞到她的时候,趁机偷了她的钱包,而她却没去确认眼前这个男人询问她时,手中所拿的东西——

“是你发现扒手的行径,帮我追回钱包?”但又碍于她根本傻得没要回钱包,所以才跟着她来到这里?

“还算聪明。”

他轻扯嘴角,语气听不出是赞美还是讽刺。

这女人不算太笨,与空有美丽外貌的草包似乎有点差距。

不可讳言,央筱筱本人比照片更美上几分。

照片上的她看起来端庄乖巧,一副任人搓圆捏扁的草包样,实际上算是有些脑浆,不完全是朵单“蠢”的温室小花。

意会到自己把对方当成无聊卑劣的登徒子,央筱筱羞愧地涨红了小脸,收回他搁在桌上的钱包。

“呃、谢谢你替我追回钱包……”她朝他微微屈膝点头,气质与教养都高雅得犹如欧洲皇室的公主。“我还误会钱包是你偷的,真的很对不——”

他扬声打断她。

“道歉就免了,反正这两杯咖啡是用你钱包里的钱付的,你既然已经请我喝咖啡,我还要求你道歉,未免说不过去。”

“你要走了?”见他从椅子上起身,高大颀长的身影走向店门口,央筱筱不自觉脱口问。

“难道,你希望我继续陪你喝咖啡、聊是非?”他回过头,嘴角勾起邪气的浅笑。“我很乐意为美女,更动我的行程。”

“不……不占用你的时间了。”她窘然否认,在他魅惑的微笑下,又缩回警戒的壳中。

“有缘再见了。”他留下一句意有所指的道别,优雅的步履也踏出了咖啡馆。

央筱筱忍不住凑到窗边,瞧着他宽阔的背影,细巧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那男人明明看起来不怀好意,却又路见不平帮了她一个忙。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翌日午后,央筱筱偕同母亲,在与婚纱设计师约定的时间,来到设计师乔瑟芬创立的婚纱名店,试穿为她量身打造的专属婚纱。

在婚纱馆二楼,经过乔瑟芬与女助理的协助,央筱筱穿妥一袭典雅柔美的雪白色白纱礼服,被绾起的及腰长发上,别上了飘逸的头纱后,大功告成。

她在母亲、乔瑟芬、助理等人赞叹的目光下,知道自己应该很漂亮。

站在干净明亮的偌大镜子前,她看着镜中像个洋娃娃的自己、听着旁人的赞美与道贺声,她习惯性地礼貌微笑,回以道谢。

她不认为自己美得令星月都失色,不过,这袭白纱礼服确实是她所见过最美丽夺目的婚纱,美到每个女孩子都会希望它能穿在自己身上,她也不例外。

此时,设计师乔瑟芬拊颚思忖,对筱筱的母亲建议道:“夫人,我看了伊莉莎白小姐亲自试穿之后,针对礼服上某些细节,我有更好的想法,不知是否可与您讨论一下?”

“当然可以,麻烦你了。”

筱筱的母亲梅根是中英混血儿,出身英国贵族名门,虽然年近五十,气质、仪态、谈吐都相当优雅,女儿就是她年轻时的翻版。

“请跟我来,我以图样说明给您听。”乔瑟芬率先下楼,一边吩咐助理去工作室拿一些配件材料。

“伊莉,你觉得礼服如何?”梅根唤着女儿的小名,下楼前爱怜地问道,看见女儿出落得温婉美丽,她心中充满为人母的骄傲。

“我觉得很好,也期待看到乔瑟芬小姐的新构想。”

“好,那妈去去就来。”梅根笑着拍拍女儿的手,随设计师下楼去了。

“哇,好漂亮……”此时有三个年轻俏丽的女人上楼来,她们是来挑选婚纱以及伴娘礼服的当地人,一看到镜子前的央筱筱,就大方地以英文表示对她的赞美。

“你的未婚夫真幸运,相信他看到如此美丽的你,一定会更爱你!”

“祝你有个美好的婚礼!”

“要永远幸福快乐喔!”

“谢谢。”央筱筱微笑以对,看出她们其中一人脸上洋溢着甜蜜幸福的笑靥,猜想对方应该也是即将结婚的准新娘,便向对方表示祝福。对方很高兴,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后,遂开开心心去一旁挑选她们需要的礼服。

之后,央筱筱便不时偷觑那位准新娘挑选婚纱时的雀跃神情,虽然知道这样有些不礼貌,可是她仍管不住内心的感动……忽然觉得,那么甜美的喜悦笑脸,才是最适合新娘的表情。

反观自己——

央筱筱将视线移回面前的镜子,看着镜子里的人儿。

她脸上没有太多的雀跃与欣喜,除了觉得很幸运能穿到这么美丽的婚纱外,心情与神情都一如三年前订婚时的平静,就算离婚期愈来愈近,也没有什么改变。

由于母亲出身传统的英国贵族世家,连带地,她从小受母亲保守思想、良好教养的薰陶,也被教育成具有传统思维的保守女性。

婚姻,在她的观念中,是女人最终的依归。

因此当她年仅二十一岁、还在念书的时候,父母就替她决定了家世背景、外貌条件、内在修养都无可挑剔的未婚夫,对于订婚、结婚,她没有任何惊讶或厌恶的感觉,她知道自己的人生,在最适合她的安排下,顺利进行。

她不晓得唐惇看见她这身打扮会不会更爱她,自从认识唐惇起,由于双方相隔两地,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但在为数不多的相处中,她仍然可以感觉得出来,唐惇是个沉稳体贴、有风度的绅士。

虽然彼此的感情不算深厚,不过两人相处的气氛融洽平和,成为共同生活的夫妻应该不是件难事。

她的人生,在众人眼中简直趋近完美,很值得高兴,不是吗?那就该笑得开心些,是吧。

央筱筱对着镜面,扬起唇角,微微将眼儿弯成新月,试着展现喜悦的笑脸……

“你是在笑,还是在哭?”

右侧的沙发椅区,传来一道她还来不及自短期记忆区块中剔除的揶揄醇嗓。

她心口一跃,转头看向那个坐在真皮沙发上的男人。

真的是他!

男人长腿优雅交叠,双臂慵懒地展开挂在椅背上,性感薄唇依旧噙着似笑非笑的弯弧,狭长黑眸依旧闪熠着魅惑的危险,一身不同于昨日轻便风格的休闲西服,让他颇有雅痞绅士的味道,像是活生生从杂志里走出来的世界顶级男模。

活生生……

就表示——真实!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们很有缘,是不?”男人自沙发中拔身而起,走向她。

“你来这里做什么?”昨日,她与他的相遇或许可归之为缘分,但她不认为今天的“重逢”与缘分搭得上关系。

央筱筱紧张地看着他走近,心中想着该不该跑开,颀长挺拔的身躯已经来到她背后站定。

“我来见你。”他微微俯首,在她耳上低语。

闪身躲避,是她唯一的反应,对方却不让她如愿。

“别动,让我把话说完,否则别怪我唐突了你,在别人面前让你‘乖乖’待在原地。”他注视着她镜中慌张的明眸,勾唇浅笑。“让你待在原地的方法很多,就看你要不要试。”

他在威胁她?!

看着男人揭示着言出必行的肆恣眼神,央筱筱屏住呼吸,眼角余光瞥见刚才那三个挑选婚纱的女人,以为他就是她的未婚夫,还含笑朝他点头打招呼。

“你想说什么,请你快说……”她颤声问,不时瞄向楼梯口,就怕母亲上楼来看见她和一个陌生男子靠得如此接近——

念头一现,央筱筱杏眼圆瞠,浑身僵直不敢乱动。

这个男人的身体虽然没有碰到她,但这已经是她生平和陌生男子靠得最近的一次!天呀,连她的未婚夫唐惇,都没有这样贴近过她!

“你真美,这套婚纱很适合你。”

他紧盯镜中的她,毫不吝啬给予赞美,黝黑深邃的瞳心浮现些许火苗,燃烧着热烫温度的视线,缓缓往下来到经由合身的衣料衬托得格外抢眼的丰盈上。

或者该说,是太适合了!

这套婚纱虽然保守得只有小露香肩,但却完美地勾勒出她秾纤合度的体态,在她纯洁清妍的气质中,勾惹出妩媚的性感,足以迷眩任何正常男人的目光。

“或许,不只有你的未婚夫看到如此美丽的你会更爱你,连我,都被你深深吸引了,觉得自己的心仿佛不再完全由自己所主宰,另一半主宰权,在你。”

他的嗓音低哑性感,像条滑溜的蛇钻入她耳中,引得央筱筱浑身发颤。

他灼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壳以及光裸的颈肩上,在视觉与感觉的交相刺激下,曝露在他炙热气息与火烫视线下的敏感肌肤,争先恐后冒出一颗颗细小的疙瘩。

她惊得立刻垂下眼,避开他如火一般焚热的视线。

老天!

这男人怎么可以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女孩子,说出这种挑逗的话!

而且,明明知道她有未婚夫了,他怎么可以对她说出这种无耻悖德的话!

“说完了?请你离开……”她的双手紧紧在胸口交握着,好不容易发出声音,才发现自己正屏住气息,胸口的窒闷感简直像是要把她淹没,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还有一件事。”他补充,对她赶人意味浓厚的逐客令,毫不在意。“昨天的事,你欠我一个谢意,我来讨回。”

她陡地抬眼,不敢置信地望着镜中的他——

“你说我请你喝了咖啡,扯平了。”难道他反悔了?

“我也说了,那杯咖啡代表你的歉意,我接受的是你的歉意,只有如此。至于你的谢意,另外算。”

脾气向来温和的央筱筱,也被他的死皮赖脸和无理要求给激怒了,尤其在他说了那席挑逗她的话后,她对他更是气愤。

“谢、谢。”欠他的谢意还给他,这样可以了吧?

“我要的不是这两个字,我如果那么好打发,今天就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你要多少钱?”除了勒索,她想不出这个卑劣的男人还有什么理由接近她。

她不否认自己对昨天及时伸出援手的他,有一点点好感,而那一点点的好感,现在已经被破坏殆尽了。

“你将一个为你失了心的男人,看得太肤浅了吧?”

“你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今晚陪我共进晚餐,以示你的诚意。”

“不可能!”她不会和未婚夫以外的男人共进晚餐,遑论这个心术不正又胡言乱语的陌生男人。“请你离开,否则我要叫人了。”

“恐怕由不得你拒绝。”他说得理所当然。

什么意思?

央筱筱戒慎地看着他,心中萌生一股像是被迫身陷泥沼的不安。

“我、我真的要叫人了……”

“等你看过你必须与我共进晚餐的‘证据’后,再叫人也不迟。”他老神在在拿出几张色泽鲜明清晰的照片,举到她眼前。“这是我昨天麻烦服务生拍的,拍得不错,你无论哪个角度看起来都漂亮。”

“喝!”央筱筱愕然抽气。

因为,她在他手中那张照片中,看到了她与他的身影,而地点就是昨天她去过的咖啡馆。照片诚实记录了两人在咖啡馆里的互动,左下角还附有日期、时间!

怎么会……

她心惊地伸手想拿照片,还没碰到,照片就被他收回。

“能在这么高级的婚纱名店,请专人为你量身订制婚纱,你和你未婚夫的来头应该都不小。你不会希望这些照片落入别人手中吧?尤其是,你的未婚夫?”

看着他邪肆的微笑,她的俏脸不可遏止地刷白——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轻易答应我的邀约,只好用点小手段。”没错,这点程度在他的“狩猎游戏”里,只能算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手段。

“你也不希望我去查出你的身分吧?”

听着他不疾不徐的补充,央筱筱花容失色。

父亲相当保护她,加上她行事低调,没有在媒体曝光过。听这男人的语气,似乎还不清楚她的身分,但如果他有心想查,也许收买婚纱店里的员工就会晓得,届时也会连带得知她的未婚夫是谁……

不!她不能让唐惇蒙羞。

那个时间,她应该拿着唐惇送给她的票去看歌剧,而她却与一个陌生男人在咖啡馆见面,即使照片上的他们没有任何亲密互动,可也说明了某个程度的事实,在她保守的信念中,仍是欺瞒了唐惇!

“你、你要我怎么做……”干净细嫩的娇嗓,藏不住恐惧的抖瑟。

“别怕,只不过是共进晚餐,而且用餐地点由你选择。只要你赴约,我会将照片及底片交给你处置。”他更加贴近,低声安抚她惊慌的情绪。“之后,我们之间互无瓜葛。人海茫茫,也许真要有缘才能再见面了。”

“我不能一个人出去,我妈会起疑的……”

“告诉她你昨天在歌剧院巧遇朋友,相约今晚一起用餐、叙旧。”

“不、不行……我不应该说谎,我办不到……”她慌了,像个被同伴告知一起去做坏事,良心不安而手足无措的小孩。

沉潜在凌彻黑眸深处的锐利心绪,若有所思着。

连这种小事也要他教?在某些方面,这朵温室小花似乎太软弱胆小了。长老们真认为能利用她取得猎人机密?不过,这并无损于他要做的事,这女人愈不愿意与心底丑陋的黑暗面妥协,他就愈要她面对自身的丑陋。

因为,她不是纯洁的天使,而是丑陋的人类!

“说谎并不难,只要肯开口,一点也不难。相信我,你一定办得到。”他邪恶地诱哄着。“况且,你必须办到,不是吗?”

楼梯的方向传来母亲与设计师乔瑟芬的谈话声,知道她们上楼来了,央筱筱顿时方寸大乱,慌乱的美眸对着镜中身后的男人盈满央求。

“你快走……”

“傍晚五点,我在这个地址等你。”他递出一张小纸条。

央筱筱赶紧接过纸条,心惊胆颤地看着他迈步离开,狂傲的身影与她母亲擦身而过时,她的心脏几乎跳出喉咙。

“伊莉,乔瑟芬小姐刚才和我讨论,决定把裙摆的尾端收一些起来,原本厚重的线条会看起来比较轻盈。”梅根微笑道,注意力放在女儿的婚纱上,以致于没有察觉女儿神情间的紧张。

“嗯。”央筱筱根本没有听进母亲说的话,只是随意应声。

捏紧了藏在手里的纸条,残留了他指梢的温度,鲜明地提醒着六神无主的她接下来该说什么。

“呃、妈,我……”怎么办,她好紧张……

“什么事?”

“我、我昨天……”她暗暗深吸一口气,压下正在心口鼓噪的惶恐。“在歌剧院……巧遇大学同学……我们相约今晚一起用餐、叙旧。”她将他所教的内容,照本宣科说出来。

“剑桥的同学吗?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对。”她紧张地咽了一口唾沫。“女同学。”

“叫什么名字?”

“爱莉丝,您认识的。她与我一起修习古典文学,我们好一阵子没见面了,她知道我要结婚了,想为我庆祝。”愈说愈顺口了。

上帝,请原谅我的不得已……

“是爱莉丝那个可爱的女孩儿呀!”

“我可以去吗?”她怯怯问。

“当然可以,好好去玩吧,顺便替我跟爱莉丝问好,记得别太晚回饭店。”知道女儿一向乖巧懂事、不曾欺骗父母,梅根不疑有他,爽快答应她的要求。

“……我知道。”第一次撒这么大的谎,情况却顺利得超乎她想像,央筱筱不禁有些错愕,对母亲也感到愧疚。

接下来,她已经无心在婚纱的话题上,满脑子净是那个狂狷的男人。

心、乱、如、麻。

正文 第三章

她准时到达约定地点,他人已经在那里等候。

这里是塞纳河( see)畔,巴黎市被塞纳河区分为左右两岸。河的南面称为左岸,有着名的咖啡店及拉丁区,充满悠闲写意的文艺气息;河的北面称右岸,是巴黎主要的政经中心。

黄昏的塞纳河畔,是许多巴黎市民最喜欢享受惬意闲坐的地方。生性浪漫的法国人,有时也会在欣赏夕阳与河面上漂流的花瓣、树叶时,喝起香醇的美酒、唱起动人的情歌,处处充塞着浪漫旖旎的情怀。

此刻的央筱筱,一点体会异国风情的兴致也没有,她硬着头皮走向他,雪白小手局促地绞在平坦的小腹前,足见她内心的忐忑。

“走吧。”他噙起了然一笑,没有点破她的惶恐,迳自沿着河岸迈步。

“等、等等,你不是说由我选择用餐地点?”她蹙着柳眉跟上。

“没错,由你选择。”他道,没有停下脚步。

他腿长、脚步大,娇小的她必须小跑步才勉强跟得上他。

举止一向被要求优雅的央筱筱,不习惯走这么快,加上她穿的是直筒的两片式长裙、脚踩短跟凉鞋,脚步无法如意迈开,觉得有些吃力。

“那为什么,我要跟着你走?”

“我先决定,再来才轮到你选择。”

什么?!

“啊!”内心一讶、脚步一乱,她不小心被自己绊倒了,跌了一跤。

走在前方的凌彻回过头,来到已经从地上自行迅速爬起来的央筱筱身边。

“还好吗?”黑眸上下审视她全身。

“天呀,我好丢脸……我刚才一定很丑,很多人都看到了……”她低垂着羞红的小脸,拍掉手上的砂尘,糗得想找地方躲起来。

“是很丑没错。”他照实说。

“你、你、你……”她俏脸羞窘得通红。“你”了老半天,脑中找不到任何还以颜色的字眼,最后终于挑了她认知中最严厉的指责。

“你太无礼了!怎么可以对落难的淑女落井下石!”他知不知道,淑女的形象是很重要的!

“淑女小姐,没有人能在无预警的状态下跌倒还跌得很优美。”帅哥美女、英雄狗熊、伟人罪人都不例外。

“是没有人突然跌倒可以跌得好看,可是,绅士就不该说出‘是很丑没错’这类让女孩子更窘迫的话啊!”

“谁跟你说我是绅士了?”棱角分明的薄唇,扯出不以为然的谑笑。

对喔,她差点忘了,这个男人与绅士根本搭不上边,绅士不会用“偷拍”那种卑劣的方式逼迫她——

突然,央筱筱心中埋怨的声音消失了,因为眼前他出乎她意料的举动。

他单膝跪地,大掌轻轻拍去她裙子上的尘埃、砂土,力道柔和得仿佛将她视为不小心沾上灰尘的珍贵宝物,直到确定拍干净了,才站直身躯。

她胸口一热,因他温柔的举止怔住了……

“有没有受伤?”他看着她问。

“没、没有……”突然觉得他关注的视线好烫人,她迅速垂下眼。

“别人的眼光很重要吗?跌倒就跌倒,那又如何。跌倒之后要是还赖在地上不肯爬起来,那才叫丢脸。人不可能一辈子都不跌倒。”他依然盯着她看,最后一句说得寓意深远。

央筱筱听着他说完,满腔的羞窘竟莫名其妙开始消散,心口、脸颊都有点热热的,这种从未有过的怪异感觉,让她开始觉得局促。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快到了。”

这回,她发现他放慢了脚步,让她得以轻松跟上。

不知不觉间,她也没像之前那样,迫切想问出个所以然来了。

原来“我先决定,再来才轮到你选择”是这个意思。

他们正置身塞纳河上的观光船,因为他决定在游船上用餐,而任她挑选河岸众多游船的其中一艘,然后,他包下了整艘船。

在露天甲板上浅尝着餐前红酒的央筱筱,一双清澈的眸子忍不住飘到坐在对面抿唇微笑的男人,她有种混乱的错觉。

这个男人,昨天以桀傲不驯的英雄之姿帮了她一个忙。

今天,他摇身变成一个轻浮可怕的恶魔,出现在她面前威胁她、让她惊慌、让她恐惧,诱惑她出言欺骗疼爱她的母亲。

而刚才,他竟然单膝跪在地上,温柔拍掉她裙子上的灰尘,后来牵着她的手、引领她上船,还礼貌地替她拉开椅子、点餐、倒酒,举止尊贵优雅得就像个风度翩翩的王子。

她对他的认知判断,简直被他截然不同的面貌给搅得一团乱了!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

“我会比巴黎的夕阳景致好看吗?”他朝她兴味一笑。

她双颊一热,匆匆别开眼,心虚的目光溜到远方,这么一看,就被眼前灿烂夺目的景色深深吸引——

铺撒着金色斜阳余晖的河面,摇曳着潋滟波光,两岸与拱桥建筑的倒影,流淌在璀亮的水光间,美得令人赞叹……

静下心来欣赏,才察觉迎面而来的徐徐晚风,央筱筱不禁闭上双眼,感受微风轻拂在脸颊上的舒服,耳边也听到河流的悠悠乐韵,以及河岸上传来的悠扬歌声。

她的肌肤,感觉到塞纳河的柔情万种,她的耳,听见了塞纳河的俏皮灵动。

粉嫩唇畔不自觉扬起满足的笑,霎时点亮了芙颜。

“你现在的笑容,比起下午在婚纱店时那个僵硬的笑,好看多了。”

闻言,沉浸在浪漫飨宴中的央筱筱,羽睫倏然掀起,美眸恰巧对上一道凝视着她的深邃黑眸。黑眸中毫不避讳的欣赏、以及隐隐燎烧着暖烫文火的光彩,让她俏脸一红,一时间不晓得做何应对。

看出她羞涩的反应,凌彻的薄唇撇出一抹不着痕迹的冷笑。

他收回了视线,举起酒杯轻轻摇晃,透过玻璃,慵懒地看着杯子里晃荡的红葡萄色液体。

“你对自己即将成为新娘似乎太淡然了,像是……不抱期待。我猜得对吗?”

她心口一颤,为着他轻易透视她的心情而惊凛。可是——

“你猜错了。”她势必结婚,为人妻、为人母都是她必经之路,她只不过是平静接受,而不是抱不抱期待的问题。

“你爱你的未婚夫吗?”

柳眉一蹙。

“这是个人隐私,我没有必要回答你。”才觉得他温柔优雅,他马上就非得这么放肆不可吗?

他微微一笑,如她所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餐点上桌了,请享用吧。”

经他提醒,央筱筱这才发现侍者已经将晚餐端上桌了,提醒了她,这顿饭可不是单纯的晚餐而已,她开始觉得坐立难安。

“吃完晚餐,你会做到你承诺的事?”才问完,她就看他拿出一个牛皮信封纸袋,放在桌面上,推向她。

“东西都在这里面,给你。”

她赶紧拿起那包信封袋,果然在袋里看见那些在咖啡馆拍摄的照片与底片,对于他如此爽快就将“证物”交给她,心中不禁升起纳闷与防备。

凌彻从她的眉眼间,轻易读出她的心思。“你怀疑我握有加洗的照片?”

难道没有吗?

“我没有,因为我不认为那些照片具有威胁你的作用。”

在他意有所指的含笑目光下,央筱筱一头雾水地拿出照片,一张一张审视着。

半晌,她恍然大悟——

这几张照片虽然都有她入镜,但拍到的几乎都是她的背影,就算有一两张她的侧面照,但角度的缘故让她的五官不是很清楚,是不足以构成什么“证据”,而她整个下午却被这些照片耍得团团转,甚至说谎欺骗了母亲!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骗我?”

“原因我说过了,为了让你答应我的邀约,我只好使点小手段。”

“你为何执意我赴约?我们只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难不成——

央筱筱骇然抽气,紧张地左顾右盼着,就怕他故计重施。

他如果打算再次偷拍,这回的地点、场景、气氛,绝对比上一次更教人匪夷所思!

凌彻将她惊疑的表情完全摄入黑眸,哂然轻笑道:“你忘了?这艘船是你挑的,从头到尾你都在场,有看到我买通谁偷拍吗?侍者、乐师、还是游船驾驶?”这么容易就吓傻了?

他这么一提,央筱筱被不安打断的理智总算接回来,悬在半空中的心,也总算放了下来。

不,不对——

“我刚才有闭上眼睛!”哪里知道这段时间内,他做了什么坏事?

他没有接话,只是微微一笑,泰然自若地动用面前的刀叉,品尝起鲜嫩多汁的法式牛小排。

“你不辩解?”难道真的安排了人偷拍?

“若你打从心底不相信,我的辩解有意义吗?”他将问题推回给她。

“真的……只是纯粹的晚餐?”她战战兢兢问。

“晚餐过后,你如果想多陪我一会儿,我不介意。”

央筱筱紧紧抿着朱唇,不想说话。

她从来没有遇过像他这种不但眼神轻佻无礼,连言语都轻浮得充满挑逗暗示意味的男人,面对他,她实在是……实在是……实在是——没辙!

“生气了?”带着莞尔笑意的眸光,徘徊在眼前这张生着闷气却极力压抑的小脸上。“你似乎很习惯压抑自己?”

她气呼呼地别开脸。“不关你的事。”

“你对我发脾气也是应该的,毕竟我在你眼中想必是个差劲的男人,你大可把脾气发泄在我身上,待会才不会消化不良。”

他的“鼓励”宛如一记重锤,重重敲进央筱筱心坎,她突地一怔——

她从小学习名媛淑女该有的礼仪,知道有气质、有修养、有风度的女孩子不应该像个泼妇骂街一样对人发脾气,就算心有不满也不该摆出臭脸,因为那是种令他人不舒服的丑陋面貌。

这件事理所当然令她生气,连他也承认了她对他发火天经地义。

只不过,教她讶异的是,她有多久没像这样,尽情把心中的不满表达出来了?

她有多久不曾说过“不关你的事”这种重话?

从几时开始,她习惯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是十岁,八岁,还是六岁?

央筱筱心中的震撼奇异地冲淡了怒意,她不解地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你难道认为我的谢意,在你大费周章把我骗来这里后还存在吗?我真的不懂你为何这么做。”她不认为他是为了想看她生气的样子,才如此费尽心思。

“我的目的很简单。昨天在咖啡馆,看到你注视窗外时的淡淡笑容,我深受你吸引,于是想为自己多争取一些和你独处的机会;也想知道,理应沐浴在幸福中的你,为什么会有那种失落孤单的表情。”

闻言,她心口怦然一震。

他直言不讳的表白、以及凝视她的纯然眼神,在在都令她心跳失序,尤其他发现了她所否认的失落孤单,更令她心悸不已。

深埋在央筱筱心中的不知名引信,仿佛因此被点燃了,趁她不注意时,一吋吋开始悄悄燎烧……

“我订婚了。”她下意识摸着右手上的订婚戒,像是在提醒自己不可遗忘的事实。

“凌彻,我的名字。你呢?”他睇了她的小动作一眼,嘴角扯出兴味的笑。

这男人居然无动于衷?央筱筱瞪着他。

“我能理解你不愿透露的原因,那好吧,退而求其次,我记得绣在你钱包上的名字是伊莉莎白,我就叫你伊莉。”他自作主张道。

“不可以,那是我母亲叫我的小名。”她拒绝。

“小名?那就更亲切了,伊莉。”

“你不可以这么叫我!”这男人怎么讲不听呀?

“伊莉,你的晚餐再不吃就凉了。”

“你……”央筱筱拿他没辙,索性闭上小嘴不搭理他,闷闷地吃起晚餐。

两人“尽释前嫌”,这顿饭吃下来倒也平和。

在时间的流逝下,美丽的夕阳没入地平线,天空换上了属于夜的一幕,地面的华灯点亮了巴黎,塞纳河好比换上了浓妆的美人,散发着风情万种的魅力。

两岸的景物与横越在河面上的桥梁,被璀璨灯光装饰得美轮美奂,水面灯影交错,如梦似幻,惊艳每一颗永久或暂时停泊此岸的心。

船上的小提琴乐师,演奏着一曲接着一曲的动人乐曲,侍者贴心地为餐桌上的烛台点亮,都为他们的晚餐增添了更多的浪漫元素。

央筱筱只觉得如此引人心醉的氛围,不该出现在她和凌彻之间,她随意吃了两口餐后甜点,便走到甲板尽头看着远方,想摆脱缠绕在胸口的莫名骚动。

看着她逃开似的身影,凌彻若有所思地眯起冷眸,朝乐师微微抬手,以流利的法文交代对方。

“我送你一首歌。”他来到她身边,颀长身躯惬意地靠着栏杆,唇边扬着魅惑的浅笑。

“我如果只说‘谢谢’,可以吗?”这回,她学聪明了。

“可以。”

“多谢你的恩准。谢谢。”

悠扬的琴音响起。

不陌生的旋律让她很快就听出来,这是一首名为“can''t help fallg love”的西洋老歌,她试图抚平的心情又即刻被音符扰乱。

她讶然望向他。

这一望,她却久久无法移开视线……

他湛黑如夜、垂落在额前及颈后的微长发丝,随着夜风恣扬飘散;劲酷削瘦的脸部线条虽然带着狎俊的邪味,却又那么的魅惑人心;一双只容纳她身影的深邃黑眸,专注炯亮得令她几乎忘却呼吸。

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的心情写照就如同歌名,情难自禁,想就这么沉沦在他迷人的魅力下,希望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就像每个坠入情网的女孩——

等等!

她怎么可能觉得他迷人?

她怎么可能觉得他好似深深眷恋着她?

她怎么可能对一个才认识两天的男人有心动的感觉?

更何况,他还恶劣地耍手段欺骗了她!

这一定是月光太美、气氛太浪漫,所导致的错觉。

人们总是轻易被环境影响而失去自我,陷入某种既定的模式或自己的幻想中,误将错觉当真实。

是的,一定是这样,这只是她的错觉!

她应该爱的男人是她的未婚夫,而不是凌彻——

“舍不得下车吗?”

央筱筱紊乱的思绪,被一道饶富兴味的低醇嗓音打断。

赫然回过神,她发现计程车已经抵达她下榻的饭店门口,七手八脚打开车门,纤细的手腕却遭一只大掌扣住,力道不重不轻,却无法让她挣脱。

她诧愕地回过头,柳眉倒竖,正想怒斥他的无礼——反正她在他面前已经跌过跤也发过火了,破坏形象不差这一次;又反正她明天就要回台湾了,两人再也不会有交集——但手中突然被他塞入一朵盛开的红玫瑰,她顿时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鲜花赠美人。”凌彻微笑道。

“哪来的花?”她微微蹙眉。其实更令她迷惘的是,红玫瑰的花语……

“来处比心意重要吗?”他不答反问。

她的心慌意乱,凌彻全看在眼里。这女孩已经陷入自己的迷思中,连他吩咐司机停车、下车买了玫瑰,她都没有察觉。

“我不奢望你能给我一个道别吻,为我们的邂逅画下完美的句点。”

凌彻盯着她在月光下更显娇嫩欲滴的唇瓣,粉红玫瑰般的柔和色泽,仿佛也隐隐散发着诱人香气。

很有自知之明。央筱筱在心中附议。

“所以,我给你。”

话声甫落,阳刚的男性气息罩住了她,她心头一颤,才想出声抗拒,微启的唇瓣就被他牢牢吻住——

这个道别吻,虽然只是个轻轻衔吮着她唇瓣的轻吻,却蛮肆着一股坚定而强烈的男性气息,就像他的人,轻而易举霸占她所有呼吸与知觉。

接吻的时间不到三秒,她却觉得犹如过了一世纪那么长、那么令人悸荡,直到他的薄唇抽离,她才蓦然意识到这是她的初吻,而她的初吻居然不是交给她的未婚夫唐惇!

一脸震惊的央筱筱几乎是落荒而逃,不知道身后一双精芒内敛的黑眸,冷睨着她仓皇逃离的背影,迸射出撒旦般的冷冷蔑笑。

小羔羊的仓皇无助,正是恶狼所满意的表现。

因为,她愈慌乱,就表示他对她造成的影响愈剧烈。

他,让她彻底记住他了。

接下来,他会留给她饱尝惶恐与迷惘的时间。

直到他与她的下一次“巧遇”……

正文 第四章

周末下午,一间以天主教会名义创设的育幼院内,所有义工与小朋友们,正在为即将来到的耶诞节作应景布置,里里外外被各式装饰品装点得温馨可爱。

「筱筱、筱筱?」

「嗯?」央筱筱在某个声音不知叫唤了多久后,总算回过神来。

「你在发呆呀,我叫了你好多次欸!」正在装饰圣诞树的孟悦柔,好奇地看着好朋友。孟悦柔在育幼院长大,两年前结识加入义工行列的央筱筱,孟悦柔开朗活泼,央筱筱恬静温柔,两人却很聊得来,成为无话不谈的手帕交。

「呃、没有,只是忽然想到某件事。」意识到自己竟然在工作时不由自主想起那个人,央筱筱心中微微一惊,手中的麋鹿吊饰不小心掉在地上。

「筱筱,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孟悦柔替她捡了起来,清秀小脸凑到筱筱面前。

「我很好……」她闪避道,作势忙碌,拿回好友手中的小麋鹿,踮起脚尖,将小麋鹿挂在圣诞树上。

果然不对劲。

「才怪,你从法国回来以后,常常这样魂不守舍的。发生了什么事吗?」孟悦柔锲而不舍问。

「我……」真的有像悦柔形容的那样吗?!

「你是不是突然开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如想像中,乐意接受这桩婚姻和那个无趣的未婚夫?」

「悦柔,唐惇并不是……」

「他并不是无趣,而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孟悦柔没好气地接话。「礼貌到订婚三年来对自己的未婚妻都没有逾矩的行为,连搂抱或接吻都不曾。」她猜那种男人不是性无能,不然就是同性恋,再不然就根本不爱筱筱。

只不过,基于站在真正关心朋友的立场,这些话她都对筱筱说过了,而筱筱也明知这桩婚姻是商业联姻,却没有丝毫抗拒的意思,仍然为父母及未婚夫说话。既然当事人都认命了,她若是再多言,好像就成了怂恿筱筱不孝的小人。

唉,只能说,朋友有时候真的很难当!

「唐惇只是尊重我,况且,我们之间的感情还不到那种程度……」婚后,自然就会不一样了……吧?

央筱筱被心中浮现的问号,吓了一跳。

怎么会这样,她以前从来不曾怀疑这一点的呀,为什么现在竟然……

孟悦柔无奈地翻了翻白眼。「好,就依你,他就是因为太尊重你,才放任你们的感情在三年之间没有显著进展。」

「也许是因为两人相隔两地的关系……」不光是唐惇,她何尝不也是如此,一直以来对彼此的关系没有要求、没有质疑。可是,她真的安于现状吗?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开始迷惘,心情为什么无法像以前一样平静洒脱,心底总有道声音,催促着她去找出答案。

但,她到底该寻找什么?又该从何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