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不爱一个聪慧、优雅,却也生气蓬勃,喜好打球和溜冰的女子?
不管怎样的场合,她都能兴致勃勃的渡过每一分钟。
即使只是去去渔港,都能让她高高兴兴的细数有关鱼类的种种生态和故事。
她的猫(十八)
没有什么是穆棉不会的。听着她温柔的嗓音,弹着借来的吉他,唱着「三百六十五里路」,在暮色四合的渔港黄昏。金鳞般闪烁的向晚海面,深碧得凄怆。
「穆棉,不要嫁人,等我。」在外人面前冷漠早熟的至勤,也只在她的面前露出这种孩子般的神情。
停下了吉他,她摸摸至勤的头,从她雪白的指缝,可以看到重紫浅蓝的云彩天空。
「不嫁人。只跟至勤一起,好不好?」她的声音很轻,带着哭泣的尾音,「但是门开着,至勤可以走,知道吗?」
「我不走的。」但是穆棉却只是软弱的笑笑。
「大家都会走的。都会走的…」她眼神朦胧起来,带着恍惚的笑容,轻轻的抚着至勤柔软的头发。
至勤为了她那带着哭泣尾音的话,低潮好几天。但是既然接了模特儿的工作,他还是很尽职的,笑。
自从良凯讽刺他是米虫以后,至勤发疯似的接了很多拍广告拍照的工作。谁都能用眼白看他,就是良凯不行。
为了丰厚的酬劳,他咬牙忍耐不喜欢的工作,尽量让自己像个傀儡娃娃。
拍多了,来来去去总遇到第一次帮他拍照的摄影师,至勤也知道他很受人敬重,大家都叫他烈哥。
这天,在摄影棚强烈的灯光下,烤了一天的口干舌燥,大家热情的相邀吃宵夜,至勤木着脸摇头,坐在偌大的摄影棚,逗着别人的小猫,回来拿外套的烈哥,看见孤零零的至勤,不知怎地,动了一丝可怜的感觉。
这粉面小子看起来活像被抛弃的猫。白长了个大个子和凶狠的面相,烈哥向来对于小孩和小动物心软。
他粗声粗气的喊至勤,「小子!缩在哪儿干嘛?大家都去吃宵夜了,怎么?怕肥阿?」
至勤横了他一眼,「我很难胖。」
语气这么生硬,但是眼睛却笼着无辜的忧伤。烈哥搔搔头,对于这个漂亮得比娘儿们还生得好的小孩,不知道该怎么对待。
「不是一下工就溜啦?今天怎了?还赖着?」
「………」他静了半晌,「穆棉出差去了,家里没人。」
换烈哥静了半晌。「你真的跟穆小姐同居阿?」他的声音大了起来。
「不可以?」他的语气却冷静而平淡。
烈哥又搔头,「也不是不可以…穆小姐可是个好女人…只是她可比你大些。」
「十七岁。穆棉大我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