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野生的吗?」若樱瞪着圆滚滚有拳头大的芭乐。

「当然是。」他摘了几个黄澄澄的芭乐,「偶尔有人吃了芭乐把籽丢着,它就在河滩自生自长了。」他的笑容带着感动的欢喜,「这东部,恐怕是台湾最后的净土了。所有的种子不用刻意,就能够长出自己的生命。来,我们去洗洗。」

若樱从小在台北长大,从来没有吃过当场从枝头采下来的芭乐。她试着啃了一口清甜无比,芳香更胜任何超市的水果,「好好吃!」

「很棒吧?」他打开带来的野餐,「来,吃午餐。这么远,妳一定饿了。」

看着一大团的白饭,她傻眼了。「……这是什么?」

「糯米饭。」他用湿巾帮她把小小的手擦干净,不禁发笑,这么小的手……到底是怎么抓住方向盘的?「像这样,抓一小团,握实,就可以吃了。」

白糯米饭好吃吗?原以为会淡然无味的饭,放到嘴里,却有甘香洋溢,「好吃!唔……好好吃!」

「这叫做『咪咪』。我跟阿美族学的。用木桶蒸糯米饭,当然也可以配菜……」他打开小罐子,「这也是我自己做的,剥皮辣椒。试试,一起吃吃看。」

看她吃得连话都来不及回,殊为怜爱的帮她擦擦脸上的饭粒。昨晚想了一夜,他已然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是同情,不是怜惜。而是深刻的……喜欢上她的「真」。没有虚伪,没有矫饰,只是坦坦荡荡的生活着,每天都像是初生的第一天,那样兴味盎然。

就算握上方向盘判若两人……虽然吓得要死,他连那个发狠的小樱都喜欢——只是不会再坐上她开的车。

「小樱,我喜欢这片干净的土地。」他深深吸了一口干净到肺都有点疼痛的空气,「当兵的时候来到东部,我就让花莲迷住了……回到台北以后,一直念念不忘。之后,东大成立,我比谁都高兴,毅然的从t大离开,来到这里。我喜欢这片乡土的真……所以,我不会回台北定居。」

经过了美兰,他更谨慎,「而且,我也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和可爱的学生与有趣的研究日夜相处,我很快乐。我没有远大的志向,也没有什么出人头地的欲望。生活只算舒适而已,不能有什么享受。」

「这样很好啊。」若樱继续啃着糯米饭,真好吃。

「所以,」他严肃的望着若樱,「妳若跟我一起,我就是这个样子。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她差点让糯米饭哽死,大咳了几声,说不出是窘是咳,她脸孔通红,「我……我……我就是喜欢你这个样子呀……」

殊为的唇角拉起一个狡狯的微笑,借着拣小樱脸孔饭粒的机会,跟她离得很近,「知不知道,我喜欢妳哪点?」

「不……不知道……」想了一整个早上,想破头就是不知道他喜欢自己哪一点。明明他很想骂自己的……看他坐自己的车坐得魂飞魄散。到底为什么?

「妳像这个纯真的花莲。」他的脸越靠越近,连呼吸都感觉得到,「妳知道花莲的旧称是什么吗?」

「不知道。」像是被催眠了一样,她有点发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