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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少奶奶 水银 1837 字 1个月前

为了这件事,辛皓濯还特地和上官月针对合约内容研究了下。

合约里并没有签定蓝司非得写歌给王琳唱不可,只要有交件,给其他歌手唱也算履行合约。

「是那个歌手不会唱我写的歌,不是我没交曲,所以,责任在他们。」蓝司写歌,可不负责教人唱歌。

事情很简单,如果唱不好歌,那就干脆别当歌手了。

「真不负责任。」辛皓濯摇摇头,「不过你写的那首歌真的有点难,不如这样,换个歌手吧。」

「也可以,那就通知他们把歌手唱的原音带送来。」对于合约内容,蓝司相当清楚。再写一首歌并不是难事,就看歌手的声音符不符合他写歌的标准。

蓝家发迹在美国,是娱乐业的大亨。蓝司虽然是个音乐创作者,但家学渊源,让他对合约、商业形态这类的事也有相当的敏锐度。他懒得处理细节、和人讨价还价,但这不代表他就会忽略细节。想让他违约,还得看对方够不够聪明才行。

所以辛皓濯常说,要是蓝司从商,肯定也会是个很出色的生意人。

「那么,就这两个方案让他们选吧。」辛皓濯同意。

要放弃不用d-be的歌,或是更换歌手,就随他们的意了,这样应该算够优惠他们了吧!

第六章

要不要「永恒」,由冠亚唱片自行决定。但如果放弃这首歌,那将是冠亚自己的损失。

不过,永恒这首歌的确不好唱。

「就这样,有结果你再通知我。」说完,蓝司提出另一项要求:「另外,最近两个月别再帮我接任何国内的邀歌。」

「为什么?」

「美国那边有歌要写,还有,我打算写几首音乐创作,评估看看适不适合在台湾发行。」对于音乐,蓝司有自己的规画,写流行歌曲只是其一。

「如果要在台湾发行,代理权签给辛氏如何?」辛皓濯完全一副谈生意的口吻。

他不会因为两人有交情,就认为蓝司理所当然该把发行权签给他。经纪约是经纪约,发行权是公司对公司,而私人交情归私底下,辛皓濯一向分得很清楚。

「好啊。」蓝司答应的很爽快。

「那么到时候我们再来讨论细节。」公事讨论到这里,现在他得问一件私事:「你对罗桑是认真的吗?」

「为什么这么问?」蓝司挑了挑眉。

他不以为辛皓濯有闲到可以去过问别人的感情事。

「因为你的态度不同,也因为罗桑……不是那些女人。」这句话,是出自好朋友的提醒。

d-be在全亚洲的华人唱片圈,算是相当有名气的音乐创作者,也是众多歌手很想邀请到的唱片制作人,但是蓝司懒,所以很少答应当制作人,仅有的两次,完全是因为欣赏两名中生代的歌手。而蓝司一出马,就让那两名中生代的歌手由没落再度翻红,两张唱片相隔一年发行,都得到最佳专辑及制作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