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雪捞起面,分成一大、一小碗,加进配料,然后淋上排骨汤。“罗森,可以吃了。”

“嗯。”罗森接过她手上热烫的汤面,示意她端小菜的盘子就好。

两分钟后,两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就著矮桌当餐桌,享受他们今天的晚餐。

等吃饱了,他去洗碗,她泡茶。

这又是让冬雪想不到的一件事——罗森其实是个很居家的男人。

虽然他不太会下厨,但却不介意洗碗,他的生活很简单,除了公事还是公事,现在则是多了与她闲聊、少一点想公事的时间。吃完晚饭后,他可以哪里都不去,就喝著茶和她一起窝著聊天或看影片。

“我只是觉得,你家视野比较好,”同样是窝著抱枕偎著他,但是,从他家大片窗户望出去的夜景美呆了,而在她自己家,就只有电视可以看而已。

“你要去住我那里,我也不反对。”他挑眉试探地问。

“不要。”她懒懒地拒绝。

“为什么?”

“那样我们就真的住在一起了。”距离太近,会一点美感也没有耶。

“现在这样,难道就不是住在一起?”他每天都睡在她家,再从她家离开,回家换衣服再到工地,然后下班了又回她家。他们的确是住在一起。

冬雪表情顿了一顿。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如果我去住你家,你一定很快就厌倦我了。”不行不行。

罗森瞪著她。“这是什么意思?”

“住在你家,等于是被你养耶,那如果我有一点点缺点,在你眼里一定会变得很大点,跟你争执也会变得很不应该,你一定会嫌弃我,然后我就会被赶出来了,我才不要。”凡事太以男人为主,男人很快就会觉得你很平凡,然后就不会珍惜了。

“这是什么歪理?”他皱眉。

“是常理。”她纠正。“男人都喜新厌旧,一天到晚腻在一起,男人也会很快觉得厌倦、没新鲜感,然后那个女人就会变成可怜的弃妇……”咦?怎么好像哪出连续剧的剧情,真是狗血的令人喷饭。

“乱讲!”他惩罚性地咬了下她的下唇,惹来她小小的痛呼。“你认为我会把你赶走吗?”

冬雪瞄了他好久,然后,居然点头。“会。”

罗森差点没被她气昏。

“你居然点头!?”

“男人心,海底针,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的。”

真是……罗森肚子里一阵圈圈叉叉三角形。

“等你工读结束,就搬到我住的地方。”直接决定,不问她的意见了。

“我不——”

“不准说‘不’。”点住她的唇,眼神很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