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有人付帐,我们就尽量点。”秋欢首先翻开nu,四姊妹轮著点自己最爱吃的餐,等服务生走了,才接著问道:“小雪,你去辛氏三个星期了,可以告诉我们你的目的了吧?”
“嗯。”第一个目标已经达成,当然可以说,“不过,你们要答应我,这件事不可以让三个未来姊夫们知道,而且你们不可以插手。”
“没问题。”dy's talk,当然是禁止男士们介入的。
“其实我去辛氏,只为了一个目的,”冬雪望著三个姊姊。“就是——追求自己喜欢的男人。”
啥?!
秋欢怀疑自己听错了,夏浓一阵呆,春艳撑著的头差点掉下来。
“追求?”
“你喜欢的男人?”
“是谁?”
“罗森。”冬雪微笑。
“辛皓伟的好朋友兼最信任的下属?”春艳说。
“辛氏建筑的总经理?”夏浓依稀记得看过某篇商业报导。
“建筑业界公认最有潜力、最有才能的金童。”拜范开之赐,秋欢对“辛氏”的名人也知道不少。
三个姊姊一顿,又陆续开口——
“听说,他身边的女伴不少,不过没有一个会出现两次。”同在商界,春艳听过八卦。
“他……好像很讨厌媒体,除非公事需要,否则不会主动出现。”夏浓知道的永远是二手报导。
“嗯……听说罗森才华很高、公事一把罩,让辛皓伟非常器重,几乎把辛氏建筑都交给他管理,不过,他要求很高,是个让人容易得心脏病的上司。”以上,是秋欢听到的下属心声。
“哇,你们比我还清楚耶。”冬雪忍不住赞叹。
罗森果真很出名!
三个姊姊一听,差点齐翻白眼。
“小雪,这好像不是你应该有的反应吧?”
“那我该有什么反应?”
“还问我们?!你应该有的反应是,告诉我们,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男人?”差吼出来。
气质,气质。缓口气,三人继续平和地看著妹妹。
“因为……就是喜欢哪,哪有什么理由。”冬雪一脸无辜。
这话好像也对。
“那么,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他的?”
“姊姊,你们反对吗?”冬雪不答反问。
“也不是反对,只是……”有点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