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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狂骚 林如是 1805 字 1个月前

柳星野微笑不语。唐志摩想了一会,说:“你是怕她误会我们的关系,所以才这么做?”

“你别乱猜。反正戏总要有人演,我只是推荐王殿红,用她的人是曹制作,不是我。”

唐志摩瞪着柳星野,思索着柳星野的笑容里隐藏住很多心事,但如果他自己不说,没有人猜得透。

他当然不是怕易莎顺误会他们的关系,这一点,唐志摩心里其实也明白。那么,到底是为甚么?

现在圈子里议论纷纷,全是有关柳星野和王殿红之间暧昧的谣传,他不可能没听过。他为甚么要去惹上这种绯闻?

没有道理!唐志摩若有所思地又看了柳星野一眼。

以他对柳星野的了解,柳星野绝不可能对王殿红有意;而柳星野一向也不是贪图美色的人──到底是为甚么?

“算了!我相信你,你这么做一定有你的道理。”唐志摩放弃揣测,站起来说:“我要出去找一些书籍资料,莎顺回来的话,告诉她帮忙整理找书桌上那些资料,我今天晚上就会用到。”

“唔。”柳星野伸出手,小指和无名指弯起来,剩下三个指头摇了摇!表示再见。

附近没有大型的书店文化卖场,唐志摩开车到大学附近的书店街,找了一间种类比较齐全的大型文化广场,买齐他要的书籍资料。

他正想走到柜台付帐时,被左近的一个短发女孩吸引去注意力。

“莎顺,”他有些迟疑,不敢相信。原本蓄着一头又直又亮的长发的易莎顺,怎么会变成眼前这个头发短得像小男生的青涩丫头!

女孩听到叫声转过脸来──果然是易莎顺。

“莎顺!你的头发怎么了?”唐志摩微微变了脸色。

易莎顺长得比一般同龄的女孩高眺,却没有同样的丰满;个性任性粗野,但一头直亮的秀发,衬得她幼稚的身架颇有几分迷人的味道。但现在她头发一剪,短得像个小男生,浑身上下那种青涩味全跑出来,咬了牙齿都会发酸。

“剪掉了啊,你不会看!”易沙顺满不在乎地说。“我现在没空,回去再跟你说。”

她紧紧抓着一个十五、六岁男孩的手,拖着他走出文化广场。

唐志摩连忙把书榈下,赶紧追出去。

“莎顺”,他叫道。“怎么回事?你抓着这个小男孩做甚么?”

“这家伙想顺手牵羊,被我当场逮着了。”易莎顺放开男孩,态度很不客气。

男孩的表情很霉,一副衰透了的模样。

“原来是雅贼。他一定很喜欢读书。”唐志摩悲天悯人,却不怎么切实际。

“贼就贼,还分甚么雅不雅!”易莎顺撇撇嘴。其实她没有说出来的是,那男孩想扒她的钱包。她掏出皮包甩了甩,继续说道:“喂,你叫甚么名字?这么没出息,连这几佰块也要打主意,不会找票大的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