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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流淌,鼓声震震,奴隶将肉双手捧上,面朝百里秩跪下,高声道:“献给大王!”

惹得百里秩大笑:“赏!”

百里霁面色苍白,唇色寡淡,神情未有更改。他跽坐祭台中央,血液湿了袖管,痛意彻骨,面上却无恨无厌。

剐上第一刀的奴隶当场脱了奴籍,并得赏金,其余奴隶眼热心火起来。

“我也来!”

“我!”

“卑奴刀快,大人请让奴来!”

“不,”也有奴隶坚持道,“不该如此——”

更有魔怔的奴隶道:“这是对神灵的不敬,奴隶本就是该献祭的牲畜,怎能脱了奴籍远去!献祭是神圣之事,我不去,我才该去供奉神灵啊!”

第二个奴隶跳上了祭台。

他并未如第一个感恩,反而相当痛恨,他恨王族恨贵族恨这些高高在上的人,能有机会手刃王族,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哪怕脱不了奴籍得不到生路,死前能割下先王长子一块肉来,也是为奴者的猖狂畅快!

奴隶朝着百里霁胸膛划下,低声狞笑:“你这等贵人,也有这般时候,呸,”奴隶啐了一口,“活该。”

奴隶剐下肉来,伤口比第一个划得深多了,寻常人只这一刀便要命丧黄泉。

奴隶捧着血肉学着第一个的架势跪下道:“献给大王!”

但百里秩唇角未有笑意,反而招来一个侍从,低声道:“事后将此奴五马分尸。”

叫奴剐肉,没叫他吐口水啊。一介卑奴,竟敢侮辱王族,该杀。

百里霁遭此侮辱,依旧沉默模样。

胸口的剧痛里,他想起了师弟。在孤绝剑宗时,他总是离师弟不近不远。近了生怯,远了生惧。既不敢离太近,又害怕离太远。

怕师弟忘了他。

第三个上台的奴隶异常沉默,既未得意也未感伤,他拿着刀朝百里霁的面容而去。

百里霁竟忍不住偏了下头。

毁了容貌,师弟还能认出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