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絮是等到傅洵走到她身后,才发现,他的目标是她。

他即便尽力敛起呼吸,将自己融入空气似的,存在感依然很强。

兰絮笔下一撇颤抖了。

救命啊!

被监考老师看试卷是什么感觉,头皮都要炸了啊!

兰絮欲哭无泪,调整了一会儿心态后,才又埋头,拖拖拉拉地写着。

傅洵也看清了她卷上的字。

第一反应是丑。

都说字如其人,他承认,谢十一生得端正,但笔下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扭扭歪歪,一看就是腕上无力导致的。

若谢十一姓傅,他高低会让她挂着小沙包练字。

自然,谢十一并非傅家子弟,傅洵并不觉得自己有必要为她费心费力,这个念头,就仅在傅洵脑中留了一瞬。

兰絮还不知道姓氏救了自己狗命。

她已经自暴自弃了,瞎写吧,反正在监考老师的眼睛里,她写的都是狗屁。

兰絮在纸上,那三位王爷里,选了忻王。

理由有如下几点,第一,忻王的封地就在庆湖省一带,她讨厌车马劳顿,不想跑太远,不如就去忻王那。

第二,忻王对吃的很懂行,他著有《食天下》《庆湖水生食物烹煮记》等著作,跟着他肯定能吃好喝好。

第三,听说忻王爱钓鱼,钓鱼佬一般不是什么坏东西……

……

傅洵:“…………”

狗屁。

……

一刻钟转瞬即逝,蔡老在台上咳嗽:“停笔。”

学子们纷纷搁笔。

傅洵也回去了,兰絮得以松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