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筷肯定也是不够的,好在莱恩他们提前预定了一批一次性碗筷过来。饭菜格外丰盛,有一大部分也是外带过来的……

倒是程久妈妈偷偷将程久拉到了一边,“你说的对。换个大房子也很有必要。”

他们家只是两层小楼。房间不多,自己住住是很宽敞的,程久的同学一来,差点就到了招待能力上限。

“可别,你要是喜欢大房子,那咱们换,那没问题。但不要因为他们换。他们就来这么一会儿。”

程久妈妈就说,“可是咱们就没办法招待他们住下了啊。”

“酒店很多的妈妈,你真的不用担心他们!”

“其他人姑且不论,那莱恩殿下呢?他说了,他住不惯酒店。你看看那孩子,多可怜呐……”

程久瞪圆了眼睛:莱恩跟“可怜”这个词,怎么说都搭不上半毛钱的关系吧?

她都看不懂了,老妈为啥特别偏爱他的样子。不,她其实看得懂一点:那家伙在老妈面前卖乖。

众所周知,莱恩是个桀骜之辈,那眼神都自带睥睨感,没被他嘴过的人那是很少的。

就这么一个人,竟然像邻家少年一样陪程母聊天,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被夺舍了。

“我觉得让人觉得咱们厚此薄彼也不好。所以,等到了晚上,你偷偷把莱恩接过来住呗。”程母说道。

家里只住一两个客人是没问题的。

程久呵呵一笑,“我把他接去喂鱼还差不多。咱们的客房只会比他的套房小,可把他惯的臭毛病。”

程母一巴掌呼在她的背上,“你可长点心吧,难道你看不出来他什么意思?他喜欢你啊!”

“妈妈,你不知道,他是注孤生的命。”

“我看你才是注孤生的命。”

又一巴掌呼在了程久的背上,“如果你不喜欢莱恩,那其他人呢?我看好几个长得不错,就是没有莱恩那么精致。不过,这也得看你喜欢什么类型的。这个恋爱呢,可以谈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