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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帮同学,也就高中时候的同学走动走动,还有点感情,大学时候的同学感情早就淡了。

顾庭上的事艺术学校,他长得特别出众,唱歌也好,但是身后没有什么资源,也不愿意牺牲自己一点,所以,他走上社会之后,就被湮灭在就业浪潮中,逐渐查无此人。

可是高中时期还是有些情谊的,班长惊喜地拍拍他的肩头。

“你呀,毕业之后就不跟我们联系了,找都找不找你,你这是……”

朱明哲看了一眼阿楠他们几个。

唱摇滚的天生就带着一种放荡不羁的气质,哪怕是现在他们染回了黑头发,也没有留胡子,但是就是看着不那么靠谱。

“你们是……”

顾庭免得让他误会,便道:“这是跟我一起乐队的队友。”

乐队呀!

朱明哲还是了解一点的,现在乐队不好做,一般人做不出名堂的,就跟要饭的差不多,而且这玩意儿就吃青春饭,过几年就唱不动了。

真的有点可惜。

朱明哲觉得顾庭很有灵性,是当年那一批学生里资质最好,相貌最出众的,可是干这一行,家里没点支持,自己再不会抱金大腿,想要靠自己的实力拼杀出来,不是没有可能,只是太难,一万里兴许有那么一个,或许一个都没有。

“我是顾庭的班长,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班长现在是销售经理,出来喝酒,见了谁都矮三分,一说话,就自动带入孙子的节奏。

这已经不怪他了,他都已经成了习惯。

班长是好心,做乐队的也需要资源,他们班里现在有好几个大佬,家里有钱,做生意做得好,是班里人人都要拍马屁的人物。

班长就靠着这层关系拉到好几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