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吴红状告商人祝安打人。
最后弄清楚,吴红嫉妒租了她家铺子的祝安生意好,所以恶意涨房租,祝安不答应,于是吴红就纠集了一伙人,趁夜翻进铺子,将里面的商品都丢了出去。
并将祝安放在商铺里的租契撕掉,将商铺换了新锁,不让祝安开店。
谁知祝安并不屈服,就在商铺门口搭了一个摊子,继续经商,并且逢人就诉说吴红的恶劣行径。
吴红气不过,就让仆人自己打伤自己,诬告祝安打人,并索要300两的赔偿。
沈黛末找了仵作给仆人验伤,发现仆人身上的伤痕痕迹,是自己打出来的,而非祝安打的。接着又去找了中介牙人作证,证明两个人确实有租赁关系,确定是吴红诬告祝安。
更巧的是,吴红是吴捕头的女儿。
吴捕头是县丞的人,这些年跟着县丞捞了不知道多少钱,一直跟沈黛末过不去,不服从她的管束。
沈黛末趁着这次机会,敲山震虎,将吴红以诬告罪下狱,并按照她勒索祝安的300两银子,处以二倍罚金充公。
吴捕头气得无可奈何,只能把家底掏空,将女儿从牢里赎了出来。
经过这一遭,不仅吴捕头老实了,以吴捕头为首的一帮衙役也老实了……至少明面上是这样。
至于白得的这接近1000两银子,好耶,又可以多组织一次灭虎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