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归知道, 自从吴兴重逢以来, 自己的确对司马恒有些许偏爱, 但这因同情而生的偏爱中,也夹带着傲慢与轻视。
她不相信司马恒能够掀起多大的风浪, 也根本没有对她的未来加以太多考虑。
这是一个简单、张扬而率性的女人, 她的天真与野心合在一起, 共同造就了一种孩子般的莽撞与冲动。
难怪那些男人总喜欢天真得不那么聪明的年轻女孩,毕竟,就连她自己都觉得, 与司马恒这样的人相处起来很是放松。
不过, 郗归一直信奉一个道理——成年人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
她欣赏司马恒的直白与野心, 也觉得她的天真很是可爱,可却并无精力也无意向去慢慢教导她, 使得已然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成熟思维模式的司马恒改头换面。
“真可笑。”郗归想, “我偏爱她, 可却放纵她。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我便没有责任吗?”
她可以找出一大堆诸如事务繁忙无暇顾及之类的借口,可却不能改变一个事实——点到为止的提醒,对司马恒而言并不奏效,而她虽然清楚这点, 却也的确放纵司马恒肆意行事, 没有在她一次次危险试探的时候强硬阻拦。
宋和的确杀了人,可她自己又何尝没有出力呢?
郗归叹了口气, 与宋和对视:“你可曾想过,杀了庆阳公主,你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宋和用了一个漫长的白天,彻底想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又能要什么。
他答道:“我诛不义之人,虽说手段偏激,可却罪不至死。女郎,北府军的势力范围越来越大,权力也越来越多,不是人人都能够秉持初心、抵挡住权力的诱惑。你我都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总会有人为了一己私欲背叛初心,而对于背叛者,我们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杀一儆百,以示效尤!”
“司马恒不是第一个背叛者,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治国如耕稼,总要芟除芜秽、砍伐冗枝才是。您需要一个人、一把刀,好将那些害群之马揪出人群,处决示众。”
“清和,你要做这样的人吗?”郗归缓缓摇了摇头,眼底浮现几分慈悲。
“女郎,我要做什么样的人,从来都不是自己能选的。”宋和苦笑一声,自嘲地说道,“我生得太早了,若晚一些,便能凭本事进入徐州府学,清清白白地做人做官,也就不必再沾染这些了。”
“可这终究只是妄想。三十多年来,我坠于尘网之中,左右挣扎,前顾后盼,既贪心,又不体面,白白惹了一身污名,可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从前我总是怨世道不公,怨生不逢时。可后来我想明白了,女郎,我这一生,能在寺庙中读尽典籍,能于学成后得遇郎君,已比寻常人幸运了太多。”宋和面无表情地说着,却在垂头之时,悄悄滑落了一滴泪水。
他斩钉截铁地开口,不知究竟是说给郗归听,还是在劝服自己:“我实在不该再贪心了。”
“人这一生,便如同纨素一般。大家都清清白白地来到世上,自去渲染属于自己的那一幅画卷。老天生来就没给我太多机会,可却让我在书卷中生了野心,挣扎着弄脏了这一幅白素。”
“女郎,脏了就是脏了,世人都看在眼里。嘉名难立,可恶名的传扬,却容易得很。我争来争去,不过是以己之短、攻人之长,实在是累了。”
“左右我也没有父母妻儿,也不是非要那清白名声,不如索性弃了这些,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郗归直视宋和:“如先前那般,好生做一方父母官,也是实实在在的功绩。”
“不。”宋和仍旧摇头,“女郎,归根结底,我还是一个贪心的人。人这一生,若不能轰轰烈烈、痛痛快快地活一场,又有何意趣?勤勤恳恳地待在穷乡僻壤中做事,我不是做不到,只是不甘愿。”
“我自小便畅想着出人头地,如今既然不能搏个贤名,那骂名也不是不行。”他认真地与郗归对视,“女郎,我不要此世的赞颂,而要青史的镌刻。纵是被人嘲笑,被人误解,我也要轰轰烈烈地、留在北府军的历史之上。”
这是一条谁都未曾想过的道路。
鲜花着锦的背面,总会有腐烂污浊之事。
自利是人的天性,郗归非常清楚,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志同道合,更不是所有志同道合者都能始终初心不改、携手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