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啊, ”程嘉禮笑,斜坐在樓梯扶手上, 調瞭調吉他琴頭的弦鈕,“我夢到你給我唱歌, 就是這首。”
少年擡手撥弦,在人來人往的樓梯口邊彈邊唱,聲音清朗,引得很多女生星星眼圍觀。
季凡靈懷疑自己是不是對浪漫不開竅,總之既不喜歡聽歌,也不喜歡成為人群的焦點,帽簷壓得很低,低著頭,腳尖來回蹭地,巴不得他趕緊唱完。
她之所以沒跑開,隻是因為程嘉禮每次唱完都會說:“這首歌不是我寫的,是夢裡的凡靈唱給我的。”
周圍的同學全都發出哦喲哦喲的怪聲起哄。
程嘉禮抱著吉他,狐貍眼彎彎地看向她:
“——哪有藝術傢不愛自己的繆斯。”
……
季凡靈隻是單純喜歡那一刻。
她感到自己這樣的人,也有用的瞬間。
那之後的一周,傅應呈可能經常要去實驗室,總是和她一樣十一二點才回傢。
又有一次,季凡靈沒趕上末班車,突然想試試看能不能等到傅應呈,結果等瞭不到五分鐘的功夫,還真讓她等到瞭。
周四的黃昏,夕陽投下暖色的光柱,孜然和辣椒的香味隨風彌漫,大排檔逐漸開始上客。
季凡靈正端著熱水壺給客人倒水,突然感到圍裙裡手機在震動。
她還以為是傅應呈的電話,快速跑到一邊接起:“喂?”
“是我。”男人的聲音笑吟吟的。
“程嘉禮?”季凡靈莫名其妙。
“沒看見我的好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