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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的看客們皆抱著看戲的態度,臉上洋溢著笑容,在大多數貴人的眼裡,平民都是低賤的,他們以淩虐別人為快樂,衛紀黎越是被打得慘,他們越是興奮。

那人打瞭一鞭子,又說:“一年不見,我看你是長俏瞭不少,還穿什麼衣服?脫瞭打吧。”

說著,他便要去扒衛紀黎身上的衣物。

臺上的少年已有十七,身子已經長開,在這麼多人面前脫下衣物,簡直就是赤/裸/裸的羞辱。

沈青杏瞳孔睜大,抓住身旁男子的手,脫口而出道:“我要買他!”

大堂裡絲竹嘈雜,僅有那名男子聽見瞭這話,訝異地轉過頭:“買他?”

“嗯。”沈青杏來之前沒想過要為他贖身,她隻是想來看一看,他是否真像書中所寫的那樣悲慘,可是看到這一幕,她沒法走出去瞭。

畢竟,前世他從山匪手中救過她。那一晚的她,被山匪壓在地上,火紅嫁衣被撕碎,是他殺瞭那些山匪,並在官兵到達前,替她攏上瞭衣物,防止瞭她被更多的人看到。

她向來恩怨分明,這個恩,她記得的。

盡管,她非常不喜歡他。

她在身上摸索著值錢的物件,全都掏瞭出來,問:“買他要多少錢?”

男子面露難色,道:“小姐,你買不瞭他。再多的錢也買不瞭。”

“為何?”

男子湊到她耳邊說:“他的賣身契被上面的官爺壓著呢,你贖不走他的。你若真是喜歡他,可以買他一夜。”

“一夜?”沈青杏懵瞭。

買一夜,來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