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設想中天衣無縫的盜竊計劃,結果卻不盡如人意。不僅沒能洗脫掉自身的嫌疑,反而被那位女偵探給抓個正著,連跑路的機會都沒能留下。
要不是巴德探長害怕出瞭人命,特意將他跟其餘兩名同夥分開收監,隻怕鮑裡斯還得再多挨上幾頓狠揍才行。
面對著采訪的黑發記者,鮑裡斯罵罵咧咧地大聲抱怨道。
“我哪兒知道我姑媽傢二樓的租客,好死不死的還是個私傢偵探啊?不僅叭叭幾句說破瞭我賭馬的老底,還湊巧看到瞭我從後門溜去店裡,替同夥提前裝好贓物的事情……”
說著說著,鮑裡斯的聲音越來越低,之後又像是想到瞭什麼,猛地一拍大腿,大聲叫嚷道。
“不對,我姑媽傢二樓的窗戶是朝東的,應該看不見後門所在的方向,瑪德,那女偵探居然是在詐我!”
剛剛反應過來上當受騙的鮑裡斯,嘴裡頓時不幹不凈地罵起瞭髒話。
馬修拿著鋼筆,在筆記本上速記著剛才的談話內容,心裡卻翻起瞭驚濤駭浪。
這位偵探小姐出道不久,辦下的兩起案件都是光速抓獲真兇,看上去十分可靠。
但這兩件案子,寧芙小姐或是杜撰證據——假裝目擊到瞭鮑裡斯的犯罪過程,或是獨斷專行,根據有漏洞的推論尋找兇手。
可是,各類證據也都表明,被她抓捕歸案的犯人確系真兇,沒有半點被人栽贓陷害的可能。
殺人案中兇手的t指紋足跡,盜竊案中從同夥手裡收繳來的贓物,可都是無可辯駁的鐵證,絕做不瞭半分虛假。
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