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昭昭看著看著,忽然明白在客棧裡那種奇怪的感覺源於何處瞭。
那是當日現場種種細節彙聚於眼中,潛意識給出的提示,並不是虛妄的感覺。
狄昭昭眸色認真地說:“我記得那日房間,被褥折得整齊,表面褶皺都被撫平,衣服也一件件妥帖的放好……樁樁件件,皆細整有理。”
小孩頓瞭頓,又道:“而師父給我講過,吸食烏香的人,性情會暴躁,容易發脾氣,消沉多疑,若長期吸食,甚至面貌可憎,一眼就能認出。”
若真染上瞭烏香,哪裡還能把屋子打理得井井有條?這可是連正常人,都需要一些耐心才能做好的事。
狄松實自然知道他的意思,但他看著狄昭昭,隻說:“這些都隻是推測,不能當證據。”
這種推測,是不作數的。
若案子都能這樣判,那就不需要審案子瞭,請幾個說書先生,什麼故事編不出來?
親朋好友帶有情感的主觀性言論,也是不能當證據的。
在孩子眼裡,也許他的殺人犯父親,真的是一個善良體貼的好父親。
在山匪口中,也許他們那個砍殺搶劫瞭無數路人的大當傢的,是武功不俗的英雄豪傑。
狄昭昭小眉頭皺起。
他把卷宗仔仔細細翻看瞭一遍。
現場足跡太淺淡,不起作用,也沒有血跡。
指印在這種案子裡,倒是有用,但是作用不大。
因為不像是找到瞭兇器,有瞭指印可以鎖死嫌犯,甚至可以直接定罪。
這個案子現場的指印,和縱火案的指印有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