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李天佑时不时回头看她一眼,怕她跟丢,海俪盯着他背影看了一会,倒是满佩服他的定力。

亲哥哥失蹤,他倒是没乱阵脚。

其实这倒不是李天佑定力好,而是林芳华在信里用春秋笔法,让李天佑误解谢临就是出任务没联系上,他自己也是个军人,有这个觉悟。

有李天佑这个土着带着,两人□□件的手续飞快,出了街道办才上午九点多,于是李天佑又把苏大同给的纸条掏出来,带着海俪七弯八绕的绕到了北城的胡同里。

说是胡同其实就是一片大杂院,这里原本是市区周边村镇,后来城区外扩,能够安排工作的都搬走了。

留下来的每家每户都可劲在自家房子旁边加盖耳房,租赁给周边厂区没房子的职工贴补家用,因此这里就像是早期的城乡结合部,不但鱼龙混杂,进来就能看到异样的繁荣。

因此,见到地址上写的是这个地方,李天佑皱皱眉头就不愿意进去找苏大同说的文哥。

在这地方混的,一定是跟黑市有关系,别没给自家嫂子装好房子,反倒惹到麻烦。

海俪也看出来了,见李天佑掉头,也準备掉头跟着走,可巷子逼仄,难免与进出人员有摩擦,就在这时一只手飞快的向着她的挎包伸过去,海俪尖叫一声,扔下车就往李天佑身边跳。

李天佑被吓一跳,反应过来一个擒拿手就把那人抓住按在巷壁上。

“敢偷我东西,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叫什麽名字!”

手底下的是个二十岁的精瘦男人,背有些驼,长相普通,有双格外细长的三角眼,斜着眼睛看人的时候特别欠揍。

此刻,这人就是斜着眼看着他们,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