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挚已经过了看见一朵花儿凋谢就会忧伤的年纪了,他扶了扶额,将杂乱的头发尽数往脑后顺去。
起床,然后是整理衣衫。
直到一丝不茍。
父亲曾对他说过,大街上衣衫褴褛的人只有乞丐,一个人得活得出人头地、高人一等,第一步就是衣服上不能有褶皱。
褶皱就是缺点、破绽,只有把它藏起来,人才能变得强大。
在那之后,温挚的衣服上不再沾有泥点,不仅仅是因为他学会了这一番父辈身上得出的大道理,更是因为温商从手里的戒尺太重。
想到这里,温挚再次以清醒自己为由紧闭起眼睛。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雨夜,温挚被温商从打的满地打滚,他害怕的求饶,但温商从嘴上仍然喋喋不休。
温商从将温挚刚买回来的宠物狗活活打死,他的手上沾满了血。然后这些血通过他手里的一条长尺沾在了年幼的温挚身上。
这就是长记性,从小到大,温商从教会温挚的东西,也许只有这麽多。
回忆结束,温挚打开门出去。
今天保姆请了假,因为丈夫生病,进了医院。
管家也不在家,不知是不是和保姆的丈夫得了同样的病症,也进了医院。
直到今天已经有很多天了,温挚估摸着应该快到出院的日子才对,但反正不是今天。
今天只有他和温乔两个人在家,他在想,要不不做饭了,带温乔出去吃,玩上一天。
边想,边走到了厨房。
餐桌上摆着两碗面,一碗的主人是温乔,温挚看见她已经吃上了。另一碗的主人,温挚想应该是自己,因为他看见旁边还站着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