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是跟洪卓有了孩子,就叫卓华好了,卓越的中华儿女,多好。
不过这样可能容易露馅,那就叫灼华吧,灼灼其华,诗经里头的,谁敢怀疑?
好,就这麽定了。
他打开抽屉,把云南白药取出来一点,在伤口抹匀,又把手腕和脖子上的贴了创可贴,这才穿上衣服出来了。
宋贯西应该还没睡,卧室门留了条缝,里面有灯光透出来。
这会儿不是毁灭罪证的时候,他得先去书房装会儿样子。
这一熬,便熬到了后半夜。
淩晨两点,他去卧室看了眼,确定宋贯西睡着了,这才开了朝南的那间主卧。
锁上门,他就着窗外的朦胧天光,摸索着寻找洪卓的内衣。
闭上眼,回忆了一下,当时应该是被他扯下来扔了。
随手那麽一挥……
他在地上找了一圈,没看到。
最后在衣柜门把手上找到了。
叠整齐后想揣在兜里,等会出去直接扔了,毕竟这款式实在是辣眼睛。
可是上面的奶香味唤醒了他那短暂的美好回忆。
他还是把这内衣揣进了裤兜里,打算等会儿出去后藏在车子的手套箱里,想起来了可以拿出来回味回味。
顺便,他还把褶皱的床单扯整齐了,又拿起一条新毛巾,把地上的脚印子擦擦。
没敢开灯,怕被楼下的人发现,所以全是凭直觉擦的。
一切收拾完,他才出去了,轻轻锁上了房间门。
压根没看到床头的角落里,正躺着一枚女性的耳环。
碎钻的,耳夹款式,正好躲在月色照不到的阴影里。
那是叶姗姗送给洪卓的新婚礼物。